[问卦] 同志的平权 那小孩的平权呢?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0:43:51
我想版上应该很多乡民看过这两篇国外性教育短片
1.男性的特征:阴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Flbb9bQjOE&feature=youtu.be
2.女性的特征:胸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JObfWe8Fmk&feature=youtu.be
这性教育短片我觉得虽然裸露但不会让人感到色情
而且又很简单明了让人知道男生和女生发育期的变化
还有
这教育影片告诉一个最重要的重点
这器官是用来繁衍下一代
*
当然性器官不只用来繁衍下一代,它还可以表达情感对爱的情感
只是这是进阶性的教育,才刚认识器官而已 总不能一次跳太快吧?
=========================回到标题==========================
同志婚姻平权的诉求就是
都是相爱两人不因性别差异而有所区别
应享有同样权利与义务
那小孩呢?
我相信没有人会反驳小孩是一男一女所产下的结晶吧?
也相信没有人会反驳男人可以取代女人 & 女人可以取代男人
更相信没有人会反驳自己是爸爸妈妈扶养长大的吧?(单亲,隔代,孤儿等另外讨论)
我同意无论异性恋或同性恋都无法证明
哪一对伴侣的教育是绝对好或绝对坏
但有爱就什么都能吗? 如何量化? 如何证明?
就跟你要考台大或面试台积电
总要有成绩来证明自己一样吧?
如果每个人都认同男女彼此无法取代
每个人皆由父母所生父母所养 (孤儿,单亲,隔代等另外讨论)
那在法律上
每个孩子不应该也要赋予同样的平等对待?
当然总有特例
父母因为离婚或者过世造成单亲
但法律并没有因此限制单亲父母不能再娶再嫁
只在于单亲父母要不要执行这法律权益 (个人意愿)
隔代教养也是同理
而孤儿呢?
在没有亲人要照顾的情况下
当然就是需要政府来照顾
这就牵扯到法律赋予的平等
如果碰到领养这问题的时候
我想小孩就应该如一般小孩一样
不能有所差异
应由一男一女伴侣基础下,搭配其他特定条件
才有资格领养并教育小孩!
因为没有人有资格拿走小孩拥有‘父母’的权利
男人不能取代女人
女人也不能取代男人
同志追求婚姻的权利与义务
如其他异性伴侣一样
这没问题
因为婚姻=\=生育
但小孩的权利与义务
应该就只有一男一女的父母这选项
因为小孩需要的家庭就是教育!
小孩不应缺少爸爸或妈妈
======================================
以下开放推文与嘘文....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21:00
你可以参考我贴的那篇文,第四点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两边)   2016-12-14 02:20:00
帮补 甲甲会嘘你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21:00
上面光是儿福联盟每年就要接605通出养询问。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20:00
当然台湾现行法令是可以不过我很可惜你不能认同甚至反对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20:00
如果小孩不喜欢,家访很难过,还有,在确认收养后,还是会持续家访,确实有些实在合不来又回去的。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07:00
扯育幼院也只是借口,台湾有爱心的父母很多,你们大可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07:00
所以我也认为同志领养小孩并无不可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07:00
小孩子的反应最骗不了人,有单身家长的存在代表他们的本事与爱心不输其他登记申请的夫妻啊。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06:00
那是你的认知。我就认为单身可领养小孩很好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06:00
审核期至少两年,而且至少有半年以上的家访,确定小孩与家长互动良好。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05:00
嗯,只要反过来想有没有比放在育幼院好,就很明白了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05:00
代表我就认为这是对的。目前修法尚未通过当然是趁伤害未造成之前加以阻止。而不是放任问题置之不理。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05:00
你爱怎么想当然可以呀,但是现行法律本来就允许单身收养,允许父母办出养,允许离婚。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04:00
判给单身家长又如何?这是法官判的我无权干涉,但也不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03:00
所以我觉得单身可领养小孩很好,可以让更多小孩被领养可能有不少人单身未婚,想领养小孩,只要能力够,很好吧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19:00
那就表示万一我以后一直单身,有能力的话也不能领养小孩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19:00
懒得回了,就这样吧哈哈~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18:00
你说要有父母,可是育幼院没父没母,只有来来去去的爱心人士,哪天爱心人士没空了就可以不去。
作者: owl43 (阿呜)   2016-12-14 02:18:00
有两个或一个妈妈就好...不用爸爸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18:00
我知道啊,我大学时有去育幼院做课辅,大部分小孩是有亲戚的
作者: owl43 (阿呜)   2016-12-14 02:17:00
对啊,所以喜不喜欢到底要怎么判断?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要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17:00
育幼院只能照顾到18岁,与“家庭”可以维持较长的情感与经济联系是不一样的。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17:00
自身的经济或其他压力造成,不得已才把他们托付给育幼院。我相信除了少数不负责任的父母之外其他父母是不得已才会这样做的。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17:00
这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16:00
小孩被带到育幼院不见得都是不负责任的父母,有的因为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16:00
无论是异性、单身、同性,都可能喜欢或不喜欢吧
作者: rfa0323 (啊啊啊啊啊啊)   2016-12-14 02:15:00
虽然我挺同 不过你讲的真的满有道理...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15:00
所以喜不喜欢要怎么判断?原来你觉得待在育幼院比较好啊,那我就无话可说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13:00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12:00
台湾有爱心的人很多即便无法领养但也会经常去看他们陪伴他们,所以我觉得不见得待在育幼院的儿童都很孤单很可怜。而且那里也有其他儿童可以互相陪伴。我想被领养到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家庭里才会造成他们的悲剧吧。
作者: zaoa3345678 (☑胃胃@排骨鸡面)   2016-12-14 02:12:00
靠妖 小孩平权可以跟他父母要啊 到底是谁生谁不负责啊
作者: willy4409   2016-12-14 02:11:00
等等,shimo是不是误会我的立场了?我质疑的是原PO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11:00
父母+单身>父母 可使领养的小孩变多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09:00
那不是借口,是事实啊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10:00
另外,通过收养的家庭,确实有五成左右又会结束收养关系。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09:00
所以通通都是自己的认为啊哈!尚未修法之前一切都是空谈,那我们就各自坚持自己的认为吧。加油!看最后到底是谁成功囉~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08:00
一个合法的收养至少要两年才能完成,怀孕有这么久吗?需要经过层层把关才可以生吗?有爱心有能力的父母赶不上孤儿成长的速度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08:00
可以参考一下https://goo.gl/xEeMT6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03:00
顺道一提,我外公生前看的皇冠杂志,就有介绍我国接受联合国帮助,在各地招募爱心妈妈照顾孤儿,也全是单身女性。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2:02:00
我觉得很好啊,如果有能力又有爱心照顾小孩,比放在孤儿院好,嗯,现在是叫育幼院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02:00
讲100、1000个理由都不会改变我的想法。无论经济状况如何其他因素如何,最基本的永远不会改变。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2:01:00
你比专业社工懂小孩?104年我国就判了10多位孩子给单身家长。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2:00:00
Robeant如果可以的话,我支持啊。单身领养小孩说真的我看不出有哪里对小孩好。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55:00
儿童也需要玩具零食,所以拒绝小孩这些要求的都是违反人权?我表妹应该要求她丈夫辞掉工作回家让小孩有爸爸嘛?是不是要禁止离婚?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55:00
所以noname5210要不要先反对单身领养啊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54:00
哦,我那个年代也说照顾孩子是女人的天性呢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1:52:00
需要爸爸妈妈是每个儿童的天性,本就是他们的权利。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50:00
允许单身收养就表示我国的家庭并不限于儿童必须生存在一夫一妻核心家庭下我民国69年生,小学社会课本讲我国的家庭伦理是父子相承,三代同堂;西方人才是夫妻核心家庭,子女成年要离家,不与父母同住。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1:50:00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46:00
我家族也有两位平辈已经离婚,其中一位是单亲。还有一位跟先生有了三个娃娃,但是先生为了家庭,长期在外地工作。就跟很多人说的婚姻不是人权,儿童要有一父一母也不是基本人权。否则,我们允许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院存在,是不是违反人权!?收养的条件并没放宽,只是不得以同志为理由拒绝而已。可以宣判经济不佳,或者成婚不久…(有的机构规定要三年)
作者: noname5210 (从一而终)   2016-12-14 01:45:00
儿童本就应拥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的权利,这是不管什么理由都不能改变的事实。而且在领养小孩之前本就该以孩子的权利为优先。是什么经济条件都比不上的。因此不能认同修法把领养的条件放宽这种事!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43:00
另一位是没名没分,不管是带小孩上学看病买保险…都没办法做主。
作者: YCR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   2016-12-14 01:41:00
单亲,隔代,孤儿,不少见,是常例不是特例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40:00
一百多位同志家庭的子女,只能有一位家长。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14 01:39:00
原来猫咪头在这☺猫咪头晚安☺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12-14 01:39:00
我觉得荒谬类比最狠 因为他随便扯一个你就要想办法找错误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38:00
而同性伴侣即使共同扶养孩子,也没名分,缺乏与伴侣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保障。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6-12-14 01:38:00
猛甲四法快拿出来对比一下
作者: keria (不可默认立场)   2016-12-14 01:37:00
挺同的根本不想听,然后又会找一堆似是而非的谬论反驳你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31:00
单身收养者,如果他本身具有足够的教养能力和稳定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良好,会比孤儿院更适合儿童成长。现在的问题是,无论单身或单亲,假若有伴愿意一起照顾孩子,只能选择异性成婚。同性恋很难跟异性发展夫妻关系,夫妻关系不好,会给小孩什么影响?但是一方是跨性别且完成登记变性,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男一女,又可以合法成婚了?(参照吴氏妻妻案)
作者: willy4409   2016-12-14 01:30:00
逻辑漏洞百出 告诉我单亲或隔代教养怎么用你的理论解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19:00
还有,现在很多双薪家庭是把小孩交给保姆带,保姆的环境比较重要吧?云南摩梭族的家庭是妈妈与舅舅,妈妈的情人是可以一直在换的,男人要照顾的是娘家姐妹的孩子而不是外面女人的。而且相较汉族,更没有婆媳问题。本来世界上就有很多家庭形式,摩梭族是大家庭制度,家族是生母的后盾,家族中一样有男有女,共同负担家计。现代人偏向小家庭,会觉得双亲在经济上比较稳固。要执著某个家庭形式一定比较圆满,其实没有意义。阿美族也是母系家庭,而且一位女家长可以选择是否收养数对没有血缘的夫妻成为家属。他们离婚就是妻子在门口放猎刀,放谁的谁就得走了。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18:00
也有医院疏失让家长抱错小孩,后来家长不肯认亲生的,执意要抱错的那个。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18:00
且你又写啥小孩需要的家庭就是教育,这又跟男女有何关系
作者: iridebws (我骑大B)   2016-12-14 01:17:00
单亲家庭的小孩没平权喇该检讨异性婚姻了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16:00
人的感情本来就很奇妙。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16:00
同s大,所以真不知你所谓一男一女领养是哪里冒出来的规定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15:00
不不不,我只是要说明台湾向来允许单身收养,不是今天才冒出来。甚至还有妻子与洋人外遇,先生却执意要这个孩子,跟妻子诉离时对簿公堂的。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14:00
自己骨肉当然不一样,但是也看过生母把小孩扔给保姆就一走了之,保姆把孩子当自己的来养,为了报户口就学而上新闻。人的感情本来就不限于亲生子女。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1:14:00
因为我不认同所以我觉得有讨论空间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13:00
你要不要先回答一男一女领养的问题,台湾没有限制这个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1:11:00
为了考公务员和省籍保障 那牵扯利害关系 是陋习你所谓的错误=非现在进行式 那同婚也=错误囉?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11:00
不晓得就算了还洋洋洒洒写了一篇前提错误的文章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11:00
另外,台湾也是有双性恋的存在,以现在的高离婚率,结束婚姻成为单亲也是很有可能。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10:00
虽然我也是前阵子才知台湾单身可领养(我觉得很好)我很惊讶现在这个议题吵成这样,居然还有人不晓得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10:00
过去很多人为了考公务员,为了省籍保障,会找老荣民办收养,所以单身收养是行之有年。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1:10:00
你只有想但有克制 很不错啦! 代表有思考(不像其他)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09:00
不用跟我学习,因为我看到一男一女就想嘘了你要写这篇之前,也好歹先了解一下台湾现行法令如何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09:00
其实小孩的生父母都还在身边,但是由同志亲人办收养,成为家长
作者: Cha23Cha (科大果真有差)   2016-12-14 01:09:00
可怜下一代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08:00
因为台湾单身是可以领养小孩的,所以没理由限制同志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4 01:08:00
去年有报导鲁凯族部落通过家庭决议把小孩交给同志亲人扶养的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1:08:00
我不认为单身跟单亲一样! 自己的骨肉真的不一样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07:00
我是有整篇看完,但首先你的一男一女伴侣就不成立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12-14 01:07:00
单身跟单亲 个人认为是同个概念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1:05:00
Robeant / Wayne62 谢谢你们的理性沟通 (有别于他人)其他看一半就嘘的 请多跟这两位学习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1:04:00
进步,成功产子的机率大增,以致最后要去领养的变少了但每年因意外,被弃养的孤儿还是一样多,以致供过于求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04:00
我是这样看的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1:03:00
多是试了各种方法不成功,最后才考虑领养,但由于生孕科技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1:03:00
同婚领养 继亲领养是 本来和异性结婚后来再同性婚?
作者: jointrick (加入骗局)   2016-12-14 01:02:00
这篇是反对同婚领养?还是同婚的继亲收养?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6-12-14 01:03:00
我有想过是否必要一男一女,但台湾单身可领养所以不成立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1:02:00
同理 如果没有异性恋怎会有同性恋? 失败 下一个
作者: Sevorlaga (【斯佛拉加】。)   2016-12-14 01:02:00
楼上才蠢...孤儿都一定是"制造"出来的吗 (?)
作者: minamibaby (朋朋)   2016-12-14 01:01:00
真蠢 如果异性恋不制造孤儿 同志有得领养吗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1:00:00
跟放宽标准无关,由于生育科技进步,夫妻多想有自己小孩,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0:59:00
如果是供过于求的问题 就一男一女前提下放宽标准啊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14 00:58:00
收养法官考虑的东西很多 单身目前没禁止呀 你想太多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0:58:00
还是有人看一半就回复 难怪两边无法沟通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0:58:00
有些有可能被领养的孤儿,结果必须无父无母从小生长孤儿院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6-12-14 00:57:00
干脆来个禁止离婚 跟同婚 这样皆大欢喜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0:57:00
请看完再来反驳我说的 我有特例!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0:56:00
我看完了,但你没考虑台湾领养的现况,照你的要求,
作者: klai100 (klai)   2016-12-14 00:55:00
爱滋只是小感冒而已.... 领养是为了异性恋弃养~多伟大!!!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0:55:00
而且我就是单亲家庭长大 不知道有人在激动啥小?
作者: vdan (拜托拜托)   2016-12-14 00:55:00
怎么不禁止离婚 这样小孩变单亲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6-12-14 00:54:00
身为单亲家庭 我明白地说 一男一女真的不是必要条件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0:54:00
有人没看完就火大 我有说可以再执行法律权益
作者: sandpool (来玩沙)   2016-12-14 00:54:00
平常没在关心孤儿 要找理由来反同婚就会开始关心了 厂
作者: OomaybeoO (吐司)   2016-12-14 00:54:00
呵 你以为理性沟通恶烂甲会听? 而且这篇弱点满多的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12-14 00:54:00
没看内文的甲级动员乱扯的实力也是高竿
作者: monkeyeden (吱乐园)   2016-12-14 00:54:00
你对继父继母有意见逆…这种说法不只打同了喔…
作者: iridebws (我骑大B)   2016-12-14 00:53:00
单亲家庭表示: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0:52:00
你强规定只能1父1母,结果是许多孤儿等无领养,无父无母结果是你拿走小孩拥有‘父or母(养他的人)’的权利。
作者: yoher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6-12-14 00:52:00
这世上所有缺少爸妈的小孩在你眼中都不正常
楼主: kidd0426 (大三元制造机)   2016-12-14 00:51:00
我有写特例 法律只有赋予 看个人意愿要不要执行个人意愿是指 要不要结婚 或再结 ~ 请看清楚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0:51:00
台湾领养现况是供过于求,弃养儿太多,领养家庭太少,
作者: shantae (momo)   2016-12-14 00:50:00
同意
作者: lanx105 (海绵/简单多细胞)   2016-12-14 00:50:00
那要不要规定有小孩的夫妻禁止离婚 这样才能维持家的核心存在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0:50:00
1拥有1父1母的权利,2拥有养他的人的权利,
作者: sandpool (来玩沙)   2016-12-14 00:49:00
如果小孩能决定想要什么父母 那我要两个帅gay爸!!!
作者: l9763858 (l9763858)   2016-12-14 00:49:00
所以我觉得小孩就算是被同志领养应该也是会过得很好
作者: bluwoo   2016-12-14 00:49:00
干劲贺恶盟??钱
作者: berryc (so)   2016-12-14 00:49:00
我觉得有两个爸爸(没妈) 或两个妈妈(没爸) , 比我的爸妈是兄妹还要难解释清楚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14 00:49:00
你以为收养阿猫阿狗随便要收就可以收吗
作者: l9763858 (l9763858)   2016-12-14 00:48:00
说真的 领养的审查过程是严格到只有真温拿才能通过
作者: pierre6957 (皮皮挫)   2016-12-14 00:48:00
所以你觉得应该修法禁单亲?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6-12-14 00:48:00
阿现在怎不禁止单身领养小孩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2-14 00:47:00
"没有人有资格拿走小孩拥有‘父母’的权利"你这句有两解
作者: GermanNavy (刚射了三发在金刚肚子里)   2016-12-14 00:47:00
甲甲会开始扯不孕症、试管婴儿、代理孕母
作者: srewq (南瓜)   2016-12-14 00:47:00
我想你其实没有去了解台湾现在收出养的状况
作者: jackyliu (吱导吱演领头羊)   2016-12-14 00:47:00
甲甲们今天军心涣散 都豚队友害的
作者: NTUGinger (生姜)   2016-12-14 00:46:00
小孩有权决定想要的父母是谁吗OAO?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6-12-14 00:45:00
同:恐同违宪......其实我赞成思想检查的 可是.....我的思想检查 不是这样子 不是连恐惧都不行
作者: chris0694 (理想)   2016-12-14 00:45:00
甲甲们集合囉
作者: klai100 (klai)   2016-12-14 00:45:00
挺同会说你乱扯~ 先帮你补推
作者: Sevorlaga (【斯佛拉加】。)   2016-12-14 00:45:00
说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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