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yReed (平心静气在网络上学习)》之铭言:
: 问题有其他规定,
: 例如七天至少要休一天, 单周不能超过40
: 你说的情况根本不会发生
: 如果发生了早就牴触其他法条了
: 根本跟轮班后休11小时无关
呵呵,七休一?
以前的解法是,14天里休头尾,连上12天。
现在的搞法,即所谓六天后必修一天! (修法草案,不知过了否)
但问题就在这....“休”字。
你以为休是所谓的...24小时吗?
错觉勒。
只要让你能够回家八还是十二小时,让你能“足够休息”
You are recharged!!
所以你就可以回来因应上班型态需求或者经各县市劳工单位审核过
继续拼加班费啦,好邦邦!
: 只是在危言耸听
: 事实上不是所有行业的轮班都是这样轮的
: 有的行业轮一次班是八小时 四小时 甚至不到四小时的
: 你硬性规定一定全都要休11小时
: 反而让人很难排班
: 排班表的也是一般员工好吗
: 管过头了 反而造成人家困扰
: 已经有管总工时就够了
总工时还有责任制条款好破啦......
人家困扰?
他们是人,你们是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