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姚立明 用特休解决7天假绝对是好的出路

楼主: mrforget (财去人安乐)   2016-12-04 10:34:20
砍七天+补三天=劳工降工时
那我能叫银行给我七千,我再还银行三千,帮银行赚钱吗!?
伟哉,民进党!!!
※ 引述《lolivo (丐帮帮主)》之铭言:
: 在周五发生柯建铭总召遭劳团围殴还有一例一休七天假的议题,姚立明老师有一番开释值
: 得一看,姚老师认为觉得特休可以休到30天是一个进步,法案也应该允许老板在某段时间
: 通案排除不可以特休的时间
: ,更重要的是用特休来解决七天假的问题绝对是好的出路,因为总total时数已经下降,
: 劳团的抗争将不具有正当性。。。
: https://youtu.be/2MoFdpoS6K4
: http://i.imgur.com/QRpYLGM.jpg
: http://i.imgur.com/eEd8Cvm.jpg
: http://i.imgur.com/6Y8boPf.jpg
: http://i.imgur.com/7FU8oEF.jpg
: http://i.imgur.com/HDVzSwA.jpg
: 姚立明
: 我觉得劳团当然,我一直对一例一休,我讲得很明白,我反对原来的案,可是现在进去的
: 案已经略有修改,虽然我不满意
: 小武哥:你说包括特休加特休劳工朋友这些
: 姚立明
: 就是加特休这个案子,我想特休的案子,你们这里也有整理,就是6个月,一年以下的人
: 大概3天特休等等,最多的,服务10年以上的人可以加到30天
: 虽然其实我非常要求,如果这个特休下面,第二项加一句话,说这种特休只准通案排除,
: 不能个案拒绝,也就是说,因为他下面写说特休是劳工来排,可是劳工要...如果雇主有
: 意见两个人要协商,这个意思就变成又变成老板可以决定了
: 这个是我觉得这是唯一的漏洞,因为如果你在第二项这样子规定说,那个协商的规定是这
: 样,老板可以在一年中间排除掉1到3个月哪一段时间我希望不要特休
: 小武哥
: 比如说我的工作...
: 蔻蔻姐
: 刚好是忙的时候
: 姚立明
: 就是旺季或是特别,因为不同的工厂可能有不同的东西,他可以通案的说我这个工厂这段
: 时间其他9个月可以,这3个月不可以,这是我觉得应该允许老板就是企业主决定的
: 可是其他的必须要明文规定老板不能明文拒绝,这是非常重要的,他不能个案拒绝,但是
: 可以通案排除某段时间的特休,这个是企业商业有关,可是这一点是否可以在协商的时候
: ,把它写进去,因为这点非常重要,对劳工来讲否则特休假会变成
: 看得到吃不到或者被威胁到,特休假最多可以休到30天,我觉得这是一个进步
: 而且我觉得如果强制劳工可以休我想西方国家,大概都从这个时候开始,20天30天40天,
: 大概都是如此,而且都是劳工自己决定,可是劳工自己决定后来有法律保障到这种程度的
: ,他根本就是那一段一个省那一段时间不工作,根本企业主也不要讲话了
: 就是那一段时间你们自己就你们选择今天到这一天或这一天到这一天,这几个月你自己就
: 走了,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而且还是全薪,休假那时候全薪,重点只是在于我们现在怎
: 么样保障劳工的特休能休到
: 我就觉得劳工抗争,就比较没有正当性了,因为总totak的工作日子跟工作时数降低了,
: 蔻蔻姐
: 就40小时嘛
: 姚立明
: 对呀,所以总total的工作时间降低这一点务必请,我觉得当然柯建铭这个泼水是稍微那
: 个一点,就是说实在没有必要这样,可是我真的建议是不是在法律里面,在最后因为还有
: 一个协商,可是双方不协商了
: 小武哥
: 现在看起来就是一定要过
: 姚立明
: 国民党当然希望把它翻了,当然希望你没有加我刚才讲的条文,可是我可不可以呼吁一下
: ,这个特休来解决七天假的问题,绝对一个是好的出路,重点是把它具体保障出来,不要
: 让劳工觉得这是白搭的。。。
作者: f124 (....)   2016-12-04 10:35:00
姚老师最喜欢这样了 我要跟姚老师换钱!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6-12-04 10:37:00
f12x持续崩溃快点去找anvex求救阿
作者: sam125502000 (妈妈叫我去台科大)   2016-12-04 10:40:00
不能质疑的吱障逻辑!!!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说吗~)   2016-12-04 10:41:00
推现在是强迫你以多换少,直接硬闯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6-12-04 10:43:00
劳团真的是贪得无厌!!
作者: andante6851 (盎丹铁)   2016-12-04 10:48:00
银行会叫你在还第二次 因为三天也只是半年
作者: luche (luche)   2016-12-04 10:54:00
我觉得啊 如果改成一例一休+特休没得利还损失的部分应该可以拿来抵税比较合理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6-12-04 11:11:00
智障猴子力挺啊 比朝九晚五还蠢
作者: hongtm (台湾加油)   2016-12-04 11:38:00
应该是连补都不用补才是因为已经先拿到周休二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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