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女儿脱裤看下体 狼父辩称:替她经络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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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数学男老师自2010年开始,对就读幼稚园的女儿小美(化名)伸狼爪,不但抚摸全身还脱裤看下体。对此,该名父亲却辩称,自己对女性发育状况好奇,才会观察女儿及妻子下体比较差异,新北地院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他6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该名狼父自2010年开始犯案,直至2015年总计3次,因小美向母亲诉苦,其母亲传讯向学生家长求助,事件才因而曝光。对此,狼父辩称自己学过经络按摩,才帮女儿按摩筋络及穴道,要求把脚打开看颜色是因女儿询问,并非满足自己性欲,也没有抚摸胸部之举。
合议庭认为,小美对遭猥亵过程,历次所证都相符,与父亲无怨隙,没有诬陷必要,且被害人母亲及姑丈也认为,他不适合替小美经络按摩,显示其行为实涉及男女性事,与满足其个人性欲有关。新北地院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他6年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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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又是新北市…………(摇头)
新北 怎么了
有误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