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重大刑案追诉期 绿委提案取消

楼主: gjsjhang (台湾杉-Biang)   2016-12-02 11:19:13
重大刑案追诉期 绿委提案取消 (UDN)
http://udn.com/news/story/6656/2143093
2016-12-02 02:35联合报 记者胡宥心/台北报导
民进党妇女部前主任彭婉如遭杀害一案,明天追诉期将至,为避免冤案石沈大海,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提案修刑法追诉期规定,未来若犯罪刑期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和重大经济犯罪,将取消追诉期时效。
对此修法,国民党立委林为洲表示,还是要跟司法院、法务部沟通,毕竟影响层面大。他同意不能让重大刑案罪犯逍遥法外,但刑案定追诉期也是有其道理,但追溯以往刑案重新审查,执行面困难度多高?是否浪费司法资源?这些都要一并考量。
民进党团昨开记者会,王定宇说,前桃园县长刘邦友血案已超过追诉期,彭婉如案追诉期也将至,即使日后知道凶手是谁也没用;多起重大经济犯罪,包括东帝士集团创办人陈由豪、前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一银超贷案,当时的追诉期只有十年,这些人逃到国外,十年后就能返台。
因此他提案,犯罪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于死者,包含对儿童施暴等,以及重大经济犯罪,犯罪不法所得达新台币一亿以上,没有追诉权时效限制。因战争及政府行为或其他障碍事由,导致侦查或起诉程序不能开始或继续者,追诉权时效停止。
王定宇强调,提案将溯及既往,只要过去案件追诉权未消灭的都适用,刘邦友血案已经不起诉,所以没办法适用;但彭婉如案,他们正在跟法务部沟通,能否在追诉期过后检察官先不要写不起诉书,希望让彭婉如案成为修法通过后的第一案。
蔡易余则说,美国、德国、日本、欧洲等国都有类似立法,最重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者,无追诉期时效,如此才能让国家伸张正义。
作者: sesd (囧)   2015-12-02 11:19:00
终于有脑了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5-12-02 11:19:00
咦!?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12-02 11:20:00
经济犯可以自行处决比较快
作者: nurais1127 (折纸师)   2016-12-02 11:20:00
第一个害到自己人的机率多大?
作者: WeAntiTVBS   2016-12-02 11:20:00
没用 因为法律不会溯及既往..要颁布后新涉案才是用
作者: yisdl   2016-12-02 11:21:00
这个没错!
作者: LAAPujols (LAAPujols )   2016-12-02 11:23:00
应该全部都要取消 不是只有重大刑案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杀提督)   2016-12-02 11:23:00
你真的用了 抓到的犯人一定跑去释宪而且哪一个案子经济犯是超过10年的用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 万一大法官又是KMT的就惨
作者: MrXD (Mr.XD)   2016-12-02 11:24:00
dpp 好像很闲齁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12-02 11:24:00
赞成追诉期无期限,但民进党因人设事,违法滥权的行为,依然反对!-_-
作者: david1230 (好难想)   2016-12-02 11:26:00
那个说经济犯哪一个超过10年的,是不会google吗
作者: tomo1026 (听着 哼著 想着 )   2016-12-02 11:26:00
无关劳工就干的不错
作者: david1230 (好难想)   2016-12-02 11:27:00
广三的曾正仁是2002年的,到现在不到10年吗?陈由豪2003到现在也不到10年吗?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12-02 11:37:00
这个该大推!
作者: Felix0204 (贺贺哈嘻)   2016-12-02 11:37:00
支持
作者: a0912pudding (a0912pudding)   2016-12-02 11:38:00
某l 9.2逻辑真棒棒 还因人设事 看你们的双重标准真让人觉得好笑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12-02 11:47:00
某a,不是彭婉如追溯期要到了,才会想改吗?刘邦友案死了八个人呢!吱吱 逻辑真棒呢!你们才是双重标准吧!^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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