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同性婚姻合法化 柯建铭:提专法是一个

楼主: sahson601 (挖屋)   2016-11-25 10:48:18
要立法就直接入民法!弄啥鬼专法...
很多反对者说甲甲都乱交杂交很恶心
但这不能怪他们,追根究底还是因为这个社会从来不接纳他们不管他们
少了法律跟道德的拘束,只剩下人性基本的欲望
那杂交乱交的比例比较高很意外吗?
想像一下
如果女孩儿们从小就没有被教导要跟男生保持距离不能随便跟男生过夜
也没有被灌输长大要嫁给一个好(ㄧㄡˇㄑㄧㄢˊ)老公
那这世界有多美好~
现在要把婚姻制度的规范套用到甲甲身上
不是只有结婚这个权力而已,要知道法律对婚姻的规定更多的是义务跟限制
那根本就是一张卖身契证书阿!
以前没有结婚这个选项大可以两手一摊实在没办法
以后可不一样了
甲甲的伴侣开始会要求”我要结婚!!!!!!!”
你不登记就是不爱我!!!我们的爱那么伟大就是要结婚来证明!!!
从此之后身分证上的配偶栏就多了一个名字
这下糟糕了 是世界奇观
喔不是啦是因为有通奸罪啊我靠!!
以后要肛请先拿身分证看一下
不然我只是想要爽一下结果被告还要赔钱很不划算
只好让贤啦,想乱交好不方便
有效降低滥交情况!
以前肛腻了就分手大不了手机不接搞消失
结婚以后你想的美
要离婚先依照财产制规定把财产分一分
你不多给我一点我就不签字大家走着瞧慢慢耗阿
遇到这种不想离婚的头更大
现行离婚基本上对方没犯错要离没那么容易
就算要件符合官司打个半年一年也是基本
成功离婚之前都不能乱来你看多难过
更不用说结婚离婚都需要登记总会留下纪录
以后甲甲当完腻了想要跟生理女结婚生自己的小孩我看你想的美
凡走过都必留下形状了更何况结过婚
也得看对方能不能接受曾经甲甲且肛过的另一半
整个难度大幅提升
所以本鲁认为
就是让同性婚用整个民法千万不要弄什么特别法
特别法里面才真的可能变成有权利没义务的特权法
当有了法律的规范
对于甲甲们来说会有最根本”质”的改变
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没人管自由自在想干嘛就干嘛了
影响最大最该跳出来反对的是那些只想乱交不想负责的甲甲吧
而反同的,更应该大力支持同志入法阿
敌人在明处总比在暗处好对付不是嘛!
请支持同志入法(婚姻平权)接受法律规范!!
: ※ 引述《capsspac (上锁的房间)》之铭言:
: : 同性婚姻合法化 柯建铭:提专法是一个选项
: : 2016年11月24日20:45
: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举行同性婚姻修法公听会,民进党团便当会也讨论这个议题
: : 。党团内部对于要立“专法”还是修《民法》出现两极化意见,部分区域立委因为选区压
: : 力,对于修《民法》态度保留;有人希望改在《民法》第972条增列第2项,规范同性婚姻
: : ,不要更改条文的“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规定。
: :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也坦言“提专法是一个选项”。他说,修法引起这么大的冲突,政治
: : 人物总要解决问题、沟通协调。今天公听会很多人提出立专法的概念,他认为可以提一个
: : 专法,大家一起来讨论;希望这会期结束前,党团或个别立委可以提出专法,跟《民法》
: : 修法一起讨论,凝聚共识后再到院会处理,这是一种解决危机的立法策略。
: : 下周一将举行第二场公听会的绿委尤美女说,何时安排修法的逐条审查还不一定,要等公
: : 听会结束后再说,但一定会在这会期前初审通过。(曾盈瑜/台北报导)
: : https://goo.gl/LbMYWZ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11-25 10:49:00
我之前就说过开放假假婚之后就会有母猪甲对贵国的离婚率应该蛮有贡献的
作者: yisdl   2016-11-25 10:50:00
ADSL的发生率不要牵拖别人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6-11-25 10:50:00
我看不懂 楼下帮翻译
作者: monkeyeden (吱乐园)   2016-11-25 10:50:00
就是一起走入坟墓啦
作者: replaykaws (邪恶的邱比特)   2016-11-25 10:50:00
看了前面文字,就不想继续看后面,说的很侮辱人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6-11-25 10:51:00
讨厌甲甲的更该支持同婚 所以歧视反对的才是战友喔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6-11-25 10:51:00
歧视很好玩?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狮)   2016-11-25 10:51:00
要是过了反同会无法解释的屁眼痒 不妥不妥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6-11-25 10:51:00
原来如此O.O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11-25 10:52:00
有道理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25 10:53:00
立专法我不觉得有歧视,但改民法等于影响民众的婚姻观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1-25 10:53:00
我看不懂你的中文表达..
作者: st2913sbck (JRAVE)   2016-11-25 10:53:00
推 支持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1-25 10:54:00
少数人就立专法,最好健保卡注明是否为甲甲,以保障
作者: wp972160 (新手上路)   2016-11-25 10:54:00
立专法后续只会更多问题
作者: jwjt0130 (Cjw_Kitty)   2016-11-25 10:54:00
讲会影响婚姻观很好笑耶 通过后男女就不能结婚喔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1-25 10:55:00
同志伴侣法更可以规范杂交内容..这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dritcritx   2016-11-25 10:57:00
民法就能规范了啊 干嘛叠床架屋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1-25 10:58:00
干嘛要为少数人去改普通法..
作者: yoher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6-11-25 11:01:00
看看tenka92417说的 歧视当正义
作者: jeffthelucky (Jeff)   2016-11-25 11:01:00
已经开始不是少数了 许多悲剧也发生了为什么不能修呢?
作者: shrink5566 (心理师我难过)   2016-11-25 11:02:00
你用字也太难听...也许伴侣法更适合同志的多伴侣文化
作者: vowpool (不要丢我铜板)   2016-11-25 11:02:00
立专法没有歧视的意味 是自己歧视自己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02:00
那宅宅怎么办 为什么宅宅没有爱滋也没有滥交 哈然后夫妻财产分别制很久了 有知识的不会分到一毛钱有没有医护人员很衰小落入莫名其妙的高风险低薪酬
作者: heyjude0929 (黑猪)   2016-11-25 11:05:00
原来甲甲乱交都是社会害的 真好笑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1-25 11:06:00
歧视同性恋跟正不正义有个屁关系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06:00
还会被甲甲咆哮歧视 不给资源就一起死的概念
作者: yisdl   2016-11-25 11:06:00
若男同无法有效降低ADSL发生率 凭什么要求具有领养小孩的权
作者: heyjude0929 (黑猪)   2016-11-25 11:06:00
过了反而不好吧 一堆甲甲会被告妨碍家庭喔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1-25 11:07:00
可以支持甲甲为何不能反对
作者: jeffthelucky (Jeff)   2016-11-25 11:07:00
所以歧视是正义?
作者: yisdl   2016-11-25 11:07:00
专法已经是这个社会对同婚的巨大进步 少在那边扣帽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1-25 11:08:00
给jeff:回答如上,没什么正不正义的问题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25 11:09:00
父母可以同性,这不是影响民众观念?台湾民众接受吗,看看法务部的民调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6-11-25 11:11:00
请不要动到规范大多数性向的人的法律,甲甲自己玩自己的就好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25 11:11:00
为啥欧美通过,亚洲没有,因为欧美民众已经可以接受,台湾要反过来先修法再要民众接受?
作者: yoher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6-11-25 11:13:00
原来同婚需要异性恋接受 你价值观一点都没偏差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25 11:17:00
你可以告诉我为啥亚洲没国家通过,欧美只有20多国通过?你修民法不问民众意见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18:00
同性恋不需要异性恋接受啊 同理反之社会还给了一大堆资源给甲甲治疗 还歧视哩 不给才是歧视
作者: yoher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6-11-25 11:19:00
原来欧美通过是因为异性恋接受 还好你不能影响修法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20:00
改到制度不损害任何人也要多数同意啊 不是没影响就得过马英九也说ecfa好棒棒没影响z>b所谓的民主制度就是掌握资源的多数人决定方向啊
作者: ianbecks (烟雾迷漫)   2016-11-25 11:21:00
帮补血
作者: yoher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6-11-25 11:22:00
民主制度就是掌握资源的多数人决定方向 原来同婚是一个方向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25 11:22:00
还有为什么民法要照同婚的意思修,其他群婚是不是也要来凑一脚同志合法化不是修法方向,你只是要抬杠吗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25:00
不是方向那就别走囉~哈哈哈
作者: yoher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6-11-25 11:25:00
又扯群婚 怎都是这种程度的人在反同婚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26:00
法律有普遍性认知 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 从来就不是为了正义扯群婚是因为通过了同婚就不具稳定性 有争议性质 对拥有资
作者: yoher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6-11-25 11:27:00
法律从来就不是为了正义 ok 这是反同人是说的言论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28:00
源的少数人而言也是一种平权啊 看看各大富豪 哪个没多房的法律为了正义 酒驾跟废死还有车祸事故有发挥作用?把造成损害的人制裁 损害并不会因为赔偿或死刑恢复被杀害的人也不会复活 目的是在扼止行为 维持秩序
作者: CaoNiMa ( 哒哒哒哒哒)   2016-11-25 11:41:00
从母姓也是少数人 为什么要为少数人改民法? 传统父权受到挑战啊! 怎么没看到你们有意见?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45:00
你要说的是冠夫姓吧?
作者: kaede129 (Jr.树)   2016-11-25 11:46:00
继续吵,连专法都没有
作者: vowpool (不要丢我铜板)   2016-11-25 11:48:00
从父母姓有什么好争的 这个可以讲好的阿小孩长大也可以自己选从父姓或母性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6-11-25 11:48:00
听说滥交派甲甲确实是很反对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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