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是撞死一条狗”儿车祸亡 父刺肇事者判2年半

楼主: inglee (~一事无成千古恨~)   2016-11-18 11:49:24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90607
“不是撞死一条狗”儿车祸亡 父刺肇事者判2年半
2016-11-18 11:27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17岁陈姓少年,前年无照骑车与周姓男子轿车对撞,送医不治
,陈父陈浩殷在急诊室知悉痛失爱子噩耗后,不满周男肇事后无关紧要的态度,“好像撞
死一条狗”,持弹簧刀猛刺周男右颈部,差点丧命,陈男辩称是基于“义愤伤人”,否认
有杀人意图,最高法院认定陈男犯案是因丧子悲愤难当,情堪悯恕,给予减刑,依杀人未
遂罪判2年半定谳。
前年3月31日,就读北市华冈艺校的陈姓少年无照骑车,行经新北市林口区忠孝东路往泰山
方向时,与对向左转的周男(55岁)所开轿车对撞,陈姓少年送医不治,周男已因过失致
死罪被判刑3月、缓刑2年确定。
事发后,陈的父亲陈浩殷(55岁)急忙赶到医院,不久,获悉爱子已死亡,悲痛万分,在
急诊室走廊撞见周男,质问肇事原因,陈男觉得,周男让他感觉撞死儿子没有任何悔意,
“好像撞死一条狗一样无关紧要”,气得拿出弹簧刀,朝周男颈部猛刺,其他家属赶紧拦
住他,但仍刺中周男右颈部及划伤左手,颈部已血流如注,送医救回一命。检方侦查后,
依杀人未遂罪嫌将陈男起诉。
陈男应讯时承认伤人犯行,辩称“我知道儿子死亡后,根本无法思考,就和周男拉扯起来
,不知道为何会刺伤他”,但否认杀人未遂或周男所称,陈男曾对着他叫“一命抵一命”

但士林地院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陈男看过儿子遗体后,便冲向周男,先以左手捉住其胸
部,右手持长度19.5公分的弹簧刀刺中其颈部,而周男当天手术后,曾发出病危通知,认
定陈男涉嫌杀人未遂,但考量他是因爱子死亡而犯案,减刑后,判刑2年8月。
全案上诉高等法院,陈男仍否认杀人未遂,坚称是“义愤伤人”,高院认定陈男一时难以
承受失子之痛,犯案情堪悯恕,减为2年半徒刑。全案上诉后,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
定谳。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11-18 11:50:00
这老爸满可怜的, 就算不动私刑, 凶手也会轻判几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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