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之铭言:
: 如果从欧洲人权角度来看,同性婚姻和废死都是必要的
: 可是为何乡民只要前者不要后者?
: 这是不是对人权有差别待遇?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支持同性婚姻跟反对废死啦,
不过我还是想来回答一下。
我对同性婚姻的看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干我屁事”。
同性恋能结婚了会影响到我的什么利益吗?没有。
同性恋违反自然法则、道德伦理,干我屁事,那种东西自古以来被颠覆的可多了。
同性恋结婚会造成少子化、人类绝种,干我屁事,反同性恋也不能让我交到女朋友。
同性恋很多爱滋病,干我屁事,我又不是同性恋,而且这跟反同性婚姻有关吗?
在我看来,八卦板很多人的立场跟我也相近。
不管怎么看,同性恋婚姻都不会影响到任何人的“利益”,
老是看到一堆狗屁不通的反同婚逻辑,自然而然就会开始反对反对同婚的那群人。
虽然看起来立法过程是可能有些草率有点黑箱,
(我是看反同婚的人这样说啦,实际上有没有我不清楚,因为我不怎么关注。)
但因为“怎么看都不影响任何人的‘利益’”,所以我可以无视之。
虽然可以无视,不过我也不觉得那些游行抗议冲立法院的人有什么错,
毕竟那是他们的权益。(虽然抱持的理由在我是无法理解的....)
至于废死,那是绝对影响到很多人的“利益”的。
不谈杀人犯出狱后会不会再犯造成的安全感问题,
这我是觉得有些杞人忧天啦,但好像也是很多人的理由。
我说的利益在于:“养那些犯了罪失去公民权的人,付出的是守法者的税金。”
不要跟我说那堆杀人罪犯在牢里工作可以产出相等的利益啦,鬼才相信。
老实说废死跟人权相关的争论在我看来还是有道理的,
(起码比反同性婚姻的逻辑有道理的太多了。)
但是无论废死的正确与否,这政策都确实影响到了其他人的“利益”,
既然影响到了多人的利益,它就应该走正当的渠道去修改法律、取得大多数人的认同。
因为政治就是为了协调众人的“利益”而存在的,
在影响到众人“利益”的前题下,若不经由正确流程去改变,
不管其目标是不是正确的,那都绝对会是错误的。
在我看来,大多数反废死的八卦版胞之所以反废死,
除了一部份是出于“干我这么守法那些杀人犯怎么可以这么爽”的不平衡心理,
(好吧,我承认,是很大一部份。)
还有一部份是出于废死立场者的多次不良前科,
包括并不限于“让流程上早该死掉的死刑犯留着不处死”、
“以过去的案例与逻辑来看肯定应该判死却居然没有判死”等等。
是的,对我来讲,导致“同性婚姻”跟“废死”之间决定性不同的点,就是“利益”。
虽然这个立场有点太功利,我承认。
我相信也有人会觉得“对传统伦理信仰的维护”也是自身利益的重大一环....
这里我是持保留态度啦,
....总觉得若肯定了这点,也就肯定了诸多历史上的宗教战争似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相信如果把“砍七天假”跟“反同性婚姻”两件事放在一起一比,
前者肯定是更影响多人利益的才对。
但令人好奇的是,后者的抗议声势明显比前者要强大许多....
难不成台湾人对精神信仰上远比对实际利益更加坚持、更愿意站出来维护吗?
这真的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