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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3 08:10:50大法官宣告违宪案 可声请再审
2016-11-12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司法院长许宗力、副院长蔡烱炖本月一日上任后,大法官会议
昨做成释字第七四一号解释,解释文指出,只要民众曾声请释宪,并经大法官会议宣告法
令“违宪、且定期失效”,都可以据此声请再审或由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寻求翻案。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表示,此大法官解释对人权保障又迈进一大步。
司法院指出,大法官会议昨日做成的释字第七四一号解释,是释字第七二五号解释的“补
充解释”。前年十月做成的第七二五号解释,只对释宪案当事人赋予可声请再审或由检察
总长提起非常上诉的司法救济,其他因为违宪法令而被判败诉定谳却没有声请释宪的人,
并无此项司法救济权利。昨日第七四一号释宪案则是“扩大适用范围”,只要曾声请过释
宪、获宣告违宪并命定期失效者(通常宣告一年或两年后失效),都可以适用,且“溯及
适用”。
司法院官员表示,初估可能有数十件释宪案的声请人受惠适用。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051264
5.备注:
影响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