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人团制度,如果不能迎合时代潮流
为什么不能改变?
有些人还说‘祖宗家法不可变’ 听到我都笑了
川普自己都讲‘选举人团制度是个大灾难了’
此一时彼一时,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潮流也在变
死抱着祖宗家法,说祖法万不可改,跟腐败的满清政府有什两样? 太好笑
过去由于历史地理因素,由于州权,由于交通和通讯条件的限制,所以采间接投票制度
现在则是光速的数位化时代,未来即将进入万物皆可联网的物联网时代
是一个网络社群的年代,是公民直接参与、公民直接治理的时代
在现在这个时代,以及可见的未来,直接民主已经是最受到肯认和推崇的民主价值
当一人一票直接选举总统,才被认为有正当性和代表性的时候,当然就应该改变
而不是抱残守缺 死抱着传统不放
每一种选举制度都有利有弊,只要能衡量清楚就OK了
时至今日,选举人团制度已经弊大于利,他所带来的不公平远大于公平
小州的权益,透过保留参众两院的制度设计,早已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在美国,参议院的权力非常大,甚至比众议院还大,而参议院已足够彰显州权
但今天的选举人团制度 弊端丛生 早已盖过了他的优点
我列举缺点如下:
一、扭曲民意
包括这一次,美国已经第五次出现普选票最多,却输掉总统选举的情况
在支持直接民主的人看来,这就是在强奸民意
选出来一个正当性与代表性不够的总统,让人无法心服
二、剥夺许多合法公民在总统选举上的发言权
数百万美国海外属地的选民,被剥夺发言权,例如关岛公民同样是美国公民
但关岛没有选举人代表,他的总统选票等于废纸一张,毫无影响力
同样身为美国公民,却无法表达意见,无法选择自己的统治者,你会服气吗?
三、票票不等值
小州的权益固然应该有适当保障,但应该符合比例原则
现在已明显逾越必要程度 要说保障,国会选制已经提供了完全足够的充分保障
参议院,每个州都有2名代表,50个州共选出100名代表
美国总统之外,这100个人是美国最有权力的一群人
他们决定法案、预算、人事,有权退回美国总统的许多必须经国会同意的内阁人选
这样权力还不够大吗?还不足以保障州权吗?
现在的制度,扭曲了权力与资源的分配,有些人以为加州55张选举人票很多
实则不然,比起有些只有4张、5张选举人票的小州
若直接换算成选举人数,那加州应该有数百张选举人票以上了
综上所述,选举人团制度已经违背了美国宪法所定的人人平等的原则,应该修正
请勿再以传统、州权或是保障小州作为借口,以祖宗家法之名行捍卫既得利益之实
谢谢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