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指侵13岁女儿 兽父竟说:妳要忍耐!
016年10月29日10:36
基隆市1名人父离婚后,与一对小兄妹住在一起,前年8月间,狼父被色欲冲昏了头,竟在
家中客厅伸出狼爪,强行脱掉13岁女儿的内裤,抚摸女儿胸部及下体,几日后,狼父再度
逞欲,此次更加可恶,掀开女儿内衣,亲吻胸部,还用手指侵女儿下面,隔天,少女的哥
哥听到妹妹抱怨后,不堪妹妹被爸爸欺侮,立刻告知母亲,母女随即报警抓狼父,人父坦
承兽行,检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被告表示,每天都有喝酒习惯,且每喝必醉,脑袋空白,酒醒后,都记不起
当时状况,辩称自己是在醉后没有意识情况下,对女儿非礼的。 被害少女则指控说,
当天爸爸没有喝酒,他将手伸进我尿尿的地方,我觉得很痛,我有跟他说,他叫我忍耐,
我有反抗,要把他的手拿掉,他又放回去,还有跟我说不要告诉别人。
法官认为事証明确,虽然被告平时很疼爱小女儿,犯后自觉羞愧,后悔不已,且已获得女
儿及前妻原谅,但其兽行已造成少女心理上难以磨灭的阴影,恶性不轻,性观念偏差,全
案审结,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3年2月,强制性交罪,7年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
可上诉。(突发中心蔡进男/基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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