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金庸怒了! 控告中国作家侵权求偿2300万

楼主: linzero (【林】)   2016-10-25 11:13:05
※ 引述《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之铭言:
: 金庸怒了! 控告中国作家侵权求偿2300万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865901 目田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武侠小说泰斗怒了!香港知名作家金庸指控中国作家江南侵权,
: 其作品《此间的少年》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称,金庸一状告上法院求偿500万人民币(
: 约2300万台币)。
: 综合媒体报导,江南是中国奇幻文学作家,其第一部作品《此间的少年》以校园为背景,
: 但书中人物跟金庸笔下的人物同名,包括乔峰、郭靖、令狐冲等。
: 对此,金庸怒告《此间的少年》及相关出版公司侵权,已在11日向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递
: 状,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复制、发行该小说,封存销毁库存,公开道歉及赔偿500万
: 人民币。
: 江南日前接受访问时,并不否认借用金庸作品的人物名称,他说,当时觉得这是校园小说
: ,不是武侠小说,律师也说没问题才出版。对被控告侵权,江南表示,“摸不著头脑”。
: 靠北
: 这吉得赢就真的有鬼了
: 各式各样的二创同人文不就GG了
首先这不单单只是名字一样
该书是把金庸人物搬到校园当学生
依照金庸塑造的人物来到校园演绎著学生生活
所以也抄了人物设定
不可否认,会去看这本书的
或多或少有人是冲著金庸人物去的
而在描写上,江南也就可以少了很多一般作品本来该有的描述
比如读者一看到乔峰,作者提都不用提,读者就会自行带入个丐帮大侠的形象之类的
而作者本人也承认这是本同人作品
书中人物姓名确实基本都是来自于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写一个虚拟的“汴京大学”
以及学生们成长中遇到的各种事,基本是我在北大读书时候亲历的校园生活和听来的北
大逸闻,还把自己代入了其中“令狐冲”这个角色形象。
而金庸也在以前某次访问说到
“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
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
马上要付钱的。”
而金庸也不在乎钱
当初周星驰拍功夫用到杨过小龙女这两个名字,就支付几万给金庸了
而金庸也直接把这笔钱捐出来
另外,央视有次翻拍金庸作品,金庸权利金只象征性拿一块钱
网上据传,金庸曾经告知过江南,不要拿他的作品来再创作
但江南没理会
且继续再版跟翻拍电视剧
而最近听说有打算拍电影
网络猜测,大概是因为如此金庸才直接提告
不过这个告不告得成还很难说
首先法律上对怎样程度才是抄袭侵权的判决,本就不太一致
另外听说中国对著作权的时效只有两年
如果江南最近一次侵权行为是两年前
那金庸可能也告不赢
中国目前小说产业也蛮关注这件事
因为这类型创作网络上到处都是
而中国最大网络小说网站,起点小说网
昨天也下令旗下作者要把书中有使用到著名武侠小说中的词汇改掉
改成类似词汇
作者: greg7575 (顾家)   2016-10-25 11:16:00
全部改成深圳吗
作者: G41271 (茶)   2016-10-25 11:16:00
在中国跟中国人打官司怎么可能赢
作者: rstears11 (黄小米)   2016-10-25 11:16:00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6-10-25 11:17:00
有本事自己写一部看还能不能赚 怕没人买了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16-10-25 11:17:00
来自深圳
作者: Laziest   2016-10-25 11:18:00
人治社会+谁权大就是真理,它们眼中~金庸=>过气老人而已!
作者: osmanthusjo (观念快扭曲了)   2016-10-25 11:18:00
同人小众没人告 拍电影就赚太大了 原作不爽了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6-10-25 11:21:00
同人拿去拍电影被吉刚好而已
作者: zsp9081a (蓦然回首)   2016-10-25 11:21:00
当你凝视深圳,深圳也在凝视着你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5 11:23:00
不是没告 金庸早就警告过作者了 是作者装死
作者: berice152233 (WASHI买的zenfone2)   2016-10-25 11:29:00
同人ok,但拿来出版就不行了,支持的人到底……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5 11:31:00
其实同人也不ok 没被告是作者佛心
作者: xiaohan85298 (gooduo)   2016-10-25 11:31:00
这个版权很复杂,比文字狱还可怕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5 11:32:00
支那人不懂智财权才在说文字狱XDDDDD
作者: kevin820308 (fdsfssdas)   2016-10-25 11:37:00
中国有智慧财产?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6-10-25 11:37:00
用弹指神通丢粉笔打正妹老师的屁屁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6-10-25 11:39:00
同人志 同人小说 就是对原作的"改作"改作权是专属于著作权人的 这是侵害著作权没错只能主张是否合理使用 在台湾是这样啦中国就不知道了
作者: noreg0393933 (埔生)   2016-10-25 11:41:00
那个人一定是台湾人才会这么无耻,中国人绝对守法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10-25 11:45:00
我同学以前就说有改成A书的了,这个怎么没被告...
楼主: linzero (【林】)   2016-10-25 11:47:00
大概是金老体会年轻人火气旺需要抒发吧 XD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6-10-25 11:47:00
那只是原作不知道罢了 或是知道不想理你同学而已不是这样就表示正确 告不告的权利又不是在你同学手上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6-10-25 11:50:00
因为这本书搞到想出连续剧跟拍电影...
作者: Playorange (Playorange1117)   2016-10-25 11:51:00
吉好吉满 金庸加油
作者: worshipyou (QQ)   2016-10-25 11:58:00
本来用别人小说的人物就可以告了吧
作者: dolpy3269   2016-10-25 11:59:00
为什么大家都想当令狐冲,韦小宝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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