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建商吞14亿奖励 迟不开放停车

楼主: lovetweet (诺的伟少)   2016-10-22 10:02:22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建商吞14亿奖励 迟不开放停车
3.完整新闻内文:
【郭美瑜、地产中心╱台北报导】位于北市士林官邸旁的“欣翰士林官邸”建案,昨遭北
市议员踢爆,建商以开放地下停车场向北市府申请市价逾14亿元容积奖励,但2年前取得
使用执照后至今未开放外车停车,昨议员带队现勘发现该大楼禁外车进入,北市府表示,
限建商2周内取得营业性停车场登记执照并对外开放,否则开罚。
http://i.imgur.com/IGCS1P4.jpg
欣翰士林官邸用停车场至昨都未开放。方万民摄
位于中山北路五段、福林路口的欣翰士林官邸建案紧邻士林官邸,因当地是陆客热门景点
,周边停车场空间不足,前年建商欣翰建设以开放地下层作公用停车场,向北市府申请获
得1100坪、市价逾14亿元容积奖励,北市都审会核准大巴31部丶中巴89部的公共停车位,
要求24小时对外开放用。
2年前取得执照
北市议员王威中昨带队到场会勘,发现该大楼停车场入口仅标示高度4公尺,到场近1小时
无大客车进出,无法得知车道是否符合游览车行驶空间。在场的保全禁外人及外车进入,
对媒体询问是否开放停车,则摇手称不便回应。记者昨无法联系上欣翰建设,未获其回应

王威中痛批,建商从前年初完工取得使用执照,迟未开放其停车场,经多次检举后仍拿“
停车场漏水、整修中”为由推托。游览车因无处可停,只能违规停车,堵塞邻近交通、造
成居民反弹。
他表示,北市府去年还砸4千万元在官邸旁整地盖临时停车场,纾解周边景点车位,质疑
市府护航、勾结包庇维护建商的容奖空间,吁严加调查。
出席的北市停管处科长黄诗涵说,该建案核予停放120席大客车及中巴,若要开放停车,
应先申请停车场登记执照,但至今未接获申请。地政局代表则否认护航说,临时停车空间
是区段征收后剩余土地,暂时整地委外管理供大客车停车。
限2周对外营业
主管的北市建管处回应,下周会同停管处现勘,限建商2周内向停管处申请营业性停车场
登记证,并对外开放营业使用,若届期未改善,将依《行政执行法》裁处30万元怠金,并
可按次处罚,直至开放车位。
停车场换容积奖励争议
●停奖内容
.以开放地下停车场供作公共停车场,获1100坪容积奖励空间、换算市价约14亿元,核定
公共停车空间停放31席大客车及89辆中巴
●争议
.2014年建商取得使用执照,至昨未履约开放外车停车
.北市府花4460万元在建案旁的900坪、市价约2亿元的市有地整地辟建大客车临时停车场
,议员质疑市府护航
●北市府作为
.2011年9月6日北市府发布“台北市建筑物增设室内公共停车空间供公众使用鼓励要点”
,建商若以停车空间取得容积奖励,取得建照时须先缴交保证金,3年内未开放,市府没
入保证金,即可不对外开放。但欣翰在当年9月前取得使照不适用,仍须开放
.北市建管处下周会勘,限期2周内取得停车场登记证,并开放停车,否则按次开罚30万
元怠金
资料来源:北市议员王威中、北市府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otnews/20161022/37424954
5.备注:
2011年9月6日北市府发布“台北市建筑物增设室内公共停车空间供公众使用鼓励要点”
建照时须先缴交保证金,3年内未开放,市府没入保证金 即可不对外开放
2011年发生什么事?
缴完保证金 奖励停车位就可以变私人的??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16-10-22 10:03:00
找人冲进地下停车场
作者: tv5566 (爽)   2016-10-22 10:03:00
干 扯
作者: dostey (Dos)   2016-10-22 10:04:00
否则开罚: 2万吗?
作者: youga (妖嘎)   2016-10-22 10:05:00
他本来就是私人的 只是要不要对外开放而已
作者: ruo01332000 (EDGE)   2016-10-22 10:05:00
14亿可以罚4667次 每次隔一天要连罚12.7年才罚的完
作者: jennywalk   2016-10-22 10:05:00
仔细查,搞不好里面停一堆车或卖车位了
作者: aflan5420 (想飞)   2016-10-22 10:06:00
问好泷冰阿
作者: youga (妖嘎)   2016-10-22 10:06:00
现在就先来看看保证金是多少钱......
作者: preisner (ppp)   2016-10-22 10:06:00
新闻内都写30万了,还在2万?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2 10:07:00
30万要开四千多张才抵的过14亿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0-22 10:07:00
14亿奖励 单次罚30万 不愧是逼人犯法的好法律 伟灾
作者: DALUGI (大陆鸡)   2016-10-22 10:07:00
搞不好公司都脱产或倒了 罚再多也不怕
作者: inglee (~一事无成千古恨~)   2016-10-22 10:07:00
白痴 就开放外人停车 一小时500不就好了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0-22 10:09:00
而且之后只要没收保证金就可以私有。而保证金大概是低于奖励坪数金额
作者: bhis (XXXS)   2016-10-22 10:09:00
…但欣翰在当年9月前取得使照不适用,仍须开放。
作者: bbcorn   2016-10-22 10:12:00
拿14亿重罚30万 好棒啊!!!
作者: zeg (Mr. JinX)   2016-10-22 10:13:00
真后悔投给柯P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6-10-22 10:14:00
快修法拉,改成最高可罚1亿
作者: mahament (XDGC)   2016-10-22 10:14:00
2011是谁
作者: shutout5566 (5566给我闭嘴!!打个电话 )   2016-10-22 10:15:00
到底收了多少钱 操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6-10-22 10:18:00
2011年那个法是怎么回事?这样立有道理吗?
作者: musicmath (music)   2016-10-22 10:20:00
2011 年发生了什么事? 改这样哪受的了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10-22 10:20:00
2011年谁放水的?
作者: plice (咖啡馆之歌)   2016-10-22 10:21:00
柯p:我颜色证确,没事儿
作者: sonyps (阿玮)   2016-10-22 10:21:00
政府最好唬了
作者: musicmath (music)   2016-10-22 10:21:00
奖励容积率这个真的是猪头想出来的大后门
作者: mopigou (mopi)   2016-10-22 10:23:00
不开放,判死刑,这么简单,官商勾结而已
作者: moonphase (′・(ェ)・`)   2016-10-22 10:25:00
柯P不仅征服了双北 还征服了过去 不愧是征服王(?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欧~)   2016-10-22 10:25:00
阿伯要动手了吗?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6-10-22 10:27:00
以柯P的个性说不定真的会每天罚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6-10-22 10:29:00
谁收钱护航XDDD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6-10-22 10:29:00
赚14亿 一次罚30万 可以罚4666次 每两周罚一次
作者: Tuscany (台湾中国 一边一国)   2016-10-22 10:29:00
我任内三度也想....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6-10-22 10:30:00
要累积到179年 建商才会亏本....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6-10-22 10:30:00
建商多赚14亿的容积 罚30万没在怕的吧 怎不依比例罚款?
作者: jiern (jiern)   2016-10-22 10:31:00
保证金金额通常会跟容积奖励换算价值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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