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时
2.完整新闻标题:
规定工作须7休1 寺庙人员纳劳基法 吓到公嬷
3.完整新闻内文:
寺庙人员被纳入劳基法后,规定工作须7休1,工时不得超过12小时,超时得付加班费,还
要有打卡纪录,引发不少宗教团体陈情。议员许淑华昨指出,寺庙运作方式不同于一般公
司,北市劳动局常去劳动检查,让寺庙阿公、阿嬷吓得鸡飞狗跳,要求市府1个月内行文
劳动部,对此争议研议解套方法。
许淑华昨在议会民政部门质询指出,自从寺庙人员2010年被纳入劳基法后,员工被强制上
班7天须休息1天,出勤要有打卡纪录,工时超过12小时,庙方还要给加班费,甚至须比照
一般公司给予特休假。
许淑华认为,依寺庙实际运作状况根本难以执行,在寺庙工作的长者习惯每天到庙里,却
被限制每周有1天不能去,“难道妈祖也7休1?”遇到绕境活动常会超过12小时,平时也
难以打卡纪录工时,甚至许多宫庙都是非营利组织,要如何发加班费?
许淑华说,现行种种规范让寺庙无法正常运作,劳动局还动不动就去劳检,声称若未提出
确实的工作纪录,就要提送检调,让寺庙阿公、阿嬷吓到不行,她已接获很多民众陈情,
甚至民政局长蓝世聪还被骂到差点丢官,她要求市府1个月内行文劳动部研议解决方法。
北市秘书长苏丽琼表示,过去寺庙较多人员是志工性质,给予的薪资也类似车马费,纳入
劳基法后确实在实务运作上有些争议,她认为应有更多弹性空间。
劳动局长赖香伶则说,许多寺庙志工、义工不在认定的劳雇关系内,真正投保人数没有很
多,当初是为保障员工的工作权,才纳入劳基法中,将会与劳动部讨论是否针对特殊行业
别研议解套方式。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015000416-260107
5.备注:
志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