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系夏景:嘴巴说不要 身体还是诚实的
明明就是女的情欲流动,流玩又哭爸哭妈装无辜
夏林清今晨发文 鼓励情欲流动 但不可装无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927/956699/
2016年09月27日08:01
夏林清解释“情欲流动”说。辅大性侵案引发网络激烈论战,成为网友众矢之的
社科院前院长夏林清昨亲上电视节目澄清,唇战名嘴。晚间她又在个人脸书发文
,强调“哪怕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还是坚持我的理念向前行!”
夏林清提到,虽然校长来信建议“请勿再发布有关此案件之相关评论,或接受媒
体任何形式以此为主题(指性侵案)之采访或节目邀约”,但她“觉得如果退缩,
就是言论自由被限缩。”,所以还是毅然决然上了政论节目。
她在脸书中解释了“情欲流动”,她表示“我反对教条式保守地去压抑情欲乃至
性,我鼓励并欣赏每个人面对自己的情欲,但并非一眛地自由任意的让它流动,
人要对后果负责,一个人若冒着反对社会主流对情欲的看法与价值观去享有自己
的情欲流动经验,都应被尊重,但自己要有准备面对可能的批判与讨伐,不可以
装无辜。”
最后她也对辅大校长“建议”她不要再针对此事发言表示看法,夏林清怒批“法
律可以被这样子无限扩大的使用吗?是真的要保护受害者?还是要掩饰什么?”
“哪怕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还是坚持我的理念向前行!我在辅仁的最后二年
,亦将秉持“求真问实”,来践行辅大真、善、美、圣的校训了!”
(张鈜闵/综合报导)
夏林清脸书全文:
‘求真问实’或是‘忍气吞声’!
今天一早邮箱中接到“公布本校心理系夏林清教授即日起免兼社会科学院院长职务”
辅校人字第1050019779号文。我得知免职令消息的顺序是:9/22晚上十一点吧!
接自由时报叶记者来电告知校方于隔日中午记者会中宣布“暂停夏林清教授社会科
学院院长职务”,9/23中午接到通知说:校长约我9/26下午一点谈话,下午五点
副校长来电告知并对“未先知会我”表达道歉,今晨接电子公文后,一点到校长室赴约。
本想职已免,就来和校长聊聊,也听听他的看法,怎知校长不在,留我信一封!
拆信﹑展读,吓一跳!‘ 1.依校园性侵害骚扰或性霸凌防治准则第25条,此案相关人员
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被害人进行干扰以免造成二度伤害,教师若有违反,将移送教师评审
委员会议处。2.建议夏教授即刻起请勿再发布有关此案件之相关评论,或接受媒体任何
形式以此为主题之采访或节目邀约,以免误触上述准则。3.并以此信件正式向您确认之前
性平会紧急会议决议,您的社科院院长职务已自当日决议公布起暂停。
之后对外发言请以您个人学者身分表述,不代表系所或校方立场。’
第3点,当然没问题,夏林清就是一名心理系老师啊!我也立马走回院办,
(还看到东森记者在校园取景报导),与代院长和两位担心受怕的院秘书完成了交接工作,
让他们承担了过大的压力,也接了一些无理的电话谩骂,心中不忍,
我们拥抱了彼此、心意相通。院中工作不可因我的免职而受影响,辛苦社科院同仁了!
第1、2点,卡住了我一阵子,因为前天9/24上午,“年代新闻面对面”就已约了我
今日下午录节目,我肯定马上就会违触第二条,所以我是要等待“将被移送教师会”的命运?
可是,我觉得如果退缩,就是言论自由被限缩。今晚是我第一次上时事政论节目,
心得:上政论节目和上课一样,要全神贯注!政论节目,要努力拨开乱流,
才得以切实传递资讯,面对面的沟通,要夺到些微实质了解的机会并不容易,
陈沂女士与潘健志先生都是第一次认识,算是不打不相识?
潘健志先生他的特定“精神科医疗业专业模式”,和性平法唯大的立场十分强烈,
但这就是现实中的主流模式,当然要面对!陈沂女士在潘的抢话强攻下,
好不容易和我针对“工作小组”与“情欲”对到了话,她算是保持比较开放的态度来质疑的。
9/24晚上自由时报叶记者亦于电访中询问过“情欲”问题,
我表达了一段我对“情欲”的观点,今天我无机会对陈沂女士多说,现转录于下,
毕竟在如“斗兽场”般的政论节目场中,“沟通”本就不易,能与陈沂走进了一小步,
亦是对的事!‘我反对教条式保守地去压抑情欲乃至性,我鼓励并欣赏每个人面对自己的情欲,
但并非一眛地自由任意的让它流动,人要对后果负责,
一个人若冒着反对社会主流对情欲的看法与价值观去享有自己的情欲流动经验,都应被尊重,
但自己要有准备面对可能的批判与讨伐,不可以装无辜。我是站在这样的观点立场上,
在和三人谈了如何处理冲突情绪告一段落之后(2015/7/13),在最后几分钟左右,
表达抒发了我对心理系学生们近十年,我在心理系经验到学生情欲流动、喝酒呕吐等事
(我做主任时曾在扫地阿姨还没上班前,用手清除前晚学生吐在助教门口的秽物);
我接着表示几位系上老教师都要退了、青黄不接,
如果此次学生间冲突和这起意外我们没对待好,就可能像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二句话四个月来如魔咒般被扭曲的扣在我的头上,意外的在今晚陈沂与潘健志提问中,
还原脉络了!只是听说晚上没播出这段。
晚上,再查校长信中所指的第25条,信函条文怎么和原25条的条文那么不同?甚为纳闷?
法律可以被这样子无限扩大的使用吗?是真的要保护受害者?还是要掩饰什么?
而这一条将关乎我的两项权力:“言论自由权”和“教师工作权”(教评会),
当然要想办法搞明白!不料,一打开手机竟看到自由即时新闻,怎么我还没上节目时,
报导就说“辅仁大学性平会顾问吴志光10分钟前受访指出…吴志光强调,
学校对此事必定会有具体措施,国家、学校都是法治,将会‘痛下决心’地处理。”
难道准备生杀予夺吗?卸下院长职,还我旧衣衫,哪怕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我还是坚持我的理念向前行!我在辅仁的最后二年,亦将秉持“求真问实”,
来践行辅大真、善、美、圣的校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