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loser (不良猪)》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辱骂挥打警察成伤 法官认“自然反应”判无罪
: 3.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蔡姓男子今年元月在超商偷东西,被台中市警局一分局大
: 诚派出所员警带回侦讯时,他却在派出所内抽菸发脾气,被巡佐黄东宝压制,他不但殴打
: 黄员成伤,还用脏话与“胖子警察”辱骂警察,不料,台中高分院认为,蔡男挥手擦过警
: 察脸颊是“自然反应”,他仅发泄被警察压制的不满情绪,并非侮辱警察而判决无罪确定
: ,对此,一分局表示,尊重司法判决,但请各界能多加支持警察执法。
窃盗 - 有罪
侮辱公务员罪 - 无罪
妨害公务罪 - 无罪
妨害名誉、伤害 - 没有告
: 依一分局的调查,蔡姓男子(43岁、有公共危险及窃盗等前科)今年1月5日偷超商价值
: 1200余元的食品,被员警带到大诚所,在侦讯之前,他却在大诚所内抽菸,被巡佐黄东宝
: 制止,不料,蔡男情绪失控,大声咆哮并掴打黄员成伤,被警方依据妨害公务罪法办。
去年12/14和12/28两天分别偷窃6百多元的食品,然后今年01/05被警察认出,盘查后请
来警察局作笔录(因为超商有报案,有提供警方监视画面,所以警察巡逻时认出),记
者整合写成今年01/05偷超商价值1200余元的食品。
: 不料,台中地院一审认为无罪,台中地检署不服判决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蔡男是
: 在被警察压制上手铐之后,才对体重超过80公斤的黄员,辱骂“胖子警察”、“俗辣”、
: “垃圾”与脏话,蔡男是表达对警察施加强制力的不满,并不是对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当
: 场侮辱,据此维持一审无罪的判决,全案确定,不能再上诉。
法院勘验警察局内的监视器,事件流程是:
蔡男在警察局抽菸 > 其他警察叫他别抽 > 蔡男只好不抽 > 但还是想抽的蔡男去和黄警
说想抽菸 > 蔡男走向黄警 > 黄警把椅子(有轮的)踹向蔡男 > 蔡男档下 > 黄警上前打蔡
男一巴掌 > 黄警用双手推蔡男胸口,使蔡男跌坐在置物柜前地面 > 蔡男站起来 > 黄警
用双手推蔡男上臂 > 蔡男跌坐椅子 > (黄警用双手推蔡男上肩 > 蔡男跌坐椅子)*3 > 黄
警对蔡男再打一巴掌 > 蔡男挥手擦过黄警脸部(法院认为是自然反应) > 黄警对蔡男再补
上一巴掌 > 黄警把蔡男铐住 > 蔡男骂脏话
: 至于蔡男掴打黄员,导致黄员脸部与手臂肿胀擦挫伤,二审并未探究这一部份,不过,一
: 审认为,蔡男抽菸发脾气,被黄员压制时,双方起了肢体冲突,蔡男“挥动右手,擦过被
: 害人(警察)黄东宝脸部”,这是“自然反应”,不构成妨害公务,仅构成伤害罪,但黄
: 员并未提出伤害罪告诉。
: 对于上诉判决,一分局回应说,尊重司法的判决,但希望各界能支持警察执法,让警察能
: 有尊严执法。1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6516
: 5.备注:
可能发新闻有限制字数,记者都会帮大家把判决摘个精美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