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电子报
提高女性法定婚龄 姑娘18才能嫁 拟修法
民进党立委林静仪昨于施政总质询指出,民法所规定男18、女16岁可结婚,
但这是1930年代,堪称日本昭和时代沿用迄今的规定,早已不合时宜,是否
考虑将订结婚一律修成18岁?行政院长林全答复表示,这部分确有检讨空间
,也希望立法院形成共识,朝此方向思考。
日据规定 立委促检讨
依民法规定,男未满17岁,女未满15岁者,不得订定婚约。未满20岁之前,
男方需满18岁,女方需满16岁,并得到法定代理人,即双方父母同意,婚姻
才算有效。若双方均满20岁,结婚就不需父母同意。
林静仪认为,女性早婚,恐中断其生涯规画,若能充分受教育,对国家、经
济是有帮助,因此主张男女订结婚年龄一律修成18岁;另日本也将公民权下
修至18岁,盼法务部将公民权、民法订结婚一并考量修法。
根据联合国定义,18岁以下结婚即属于“童婚”,林静仪说,如此恐衍生贫
穷、社经地位不佳等问题,甚至是侵犯人权;而政府就《消除对妇女一切形
式歧视公约》(CEDAW)的两次国家报告中,专家、委员会都力促修法,未料
最后都无疾而终。
法务部长邱太三答询表示,民法定结婚相关规定,不单纯是以“性别”、“年
龄”做考量,而与当时社会经济条件有关,如今台湾已有转变,法务部上届
也曾提修法,然当时立委、学者有不同意见,仍须沟通,才未能完成。
男女平权 18岁才能婚
不过,林静仪则引述法务部关于CEDAW国家报告表示,文内有称“女生有机会选
择早结婚,非属于对女性歧视”;“若将结婚年龄提高至18岁,恐限制未满18岁
女性结婚之权利”。
对此,林静仪批评,很多女性早婚多因怀孕所致,非预期怀孕已经很倒楣,这
个男生连保险套都不会戴,还要结婚?这是倒楣到底!
邱太三则答称,若以实务经验而言,女方家长常常说,若男生愿意娶,就不会追
究,究竟结婚年龄是几岁合适,希望由委员来讨论,比较恰当。
林揆:盼立院形成共识
林全答询表示,确实有检讨空间,希望立法院形成共识。林静仪追问,会往这方
面思考,不论公民权18岁或民法结婚男女都18岁?林全则说,“是的”。
若将结婚年龄一致修法至18岁,是否仍须法定代理人?林静仪则表示,理论上仍
需要,我国“成年”究竟是几岁,则是另一个议题,需要更多讨论。
林静仪并以其妇产科经验指出,16至18岁结婚多是先“怀孕”才结婚,然青少年怀
孕容易流产、早产、新生儿猝死,对母体生产伤害亦高,因此修法不只是传统观念
的改变,亦有医学根据。
(中国时报)
https://goo.gl/x94MLl
备注:
里面逻辑看不太懂,五楼怎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