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条例公布隔日 国民党开10张支票5.2亿
2016-09-21
〔记者杨淳卉、林良升/台北报导〕“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八月十
日公布,党产会决议不当财产不得支付党工薪水。但据了解,国民党竟于条例公布后的八
月十一日,开立十张、每张面额新台币五千两百万元,总共五亿两千万元的支票,准备应
付未来十个月的党工薪水。由于这已涉及条例“禁止处分”规定,党产会可能将对此采取
相应行动。
国民党在不当党产条例公布的次日,开立十张、共五亿两千万元的支票,并在九月一日兑
领一张,涉及违反该条例“禁止处分”的规定。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表示,今天将就此事
做完整说明。图为党产会八月卅一日挂牌运作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布置工作(资料
照,记者刘信德摄)
国民党在不当党产条例公布的次日,开立十张、共五亿两千万元的支票,并在九月一日兑
领一张,涉及违反该条例“禁止处分”的规定。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表示,今天将就此事
做完整说明。图为党产会八月卅一日挂牌运作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布置工作(资料
照,记者刘信德摄)
国民党昨未否认此事,坦言确实有做些“措施”。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昨则表示,针对此
事,党产会将于今天上午记者会完整说明。
党产会9/5决议:
不当财产 禁付党工薪水
党产会已于本月五日决议“不当财产不得支付党工薪水”。党产会主委顾立雄曾指出,从
国民党每年申报的财务报表,可看出其党费、政治献金、竞选费用补助金等正当财产来源
,明显不足以应付每年十四亿元的人事开销,合理推定许多开销是以不当党产支应。
施锦芳也说,政党的雇员薪资及受托管理人的报酬等,虽为政党运作的必要支出,但是政
党本来就应该在正当取得财产的范围内,去衡量自己所必须花费的支出额度,这部份花费
不可以动用被推定为不当取得的财产。
依条例规定,国民党被推定为不当取得的财产,应于条例公布的八月十日起禁止处分。据
悉,国民党竟于条例公布日隔日,开立十张、每张面额新台币五千两百万元,总共五亿两
千万元的支票,准备用以支付未来十个月的党工薪资;支票日期为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支票发票人为永丰银行,付款人为台湾银行。
每张5200万 将付薪水?
国民党:确实做些措施
据悉,其中一张支票已于九月一日兑领,据查可能是用来付党工薪资与劳健保,此举恐怕
已违反条例中“禁止处分”的规定。
对于开立十张支票,国民党行管会副主委李福轩受访表示,这件事“他不能证实也不能否
认”,但确实有做些“措施”,保全所有党工、退休党工的权益和党务支出,也避免让党
产会达成独裁目的,并强调该“措施”并非商业上所定义中的“处分”,所有党产总额都
没有变化。
民进党立委苏巧慧则痛批,如果这件事情属实,可见国民党确实想要加速处置不当党产,
这严重背离社会大众的期待,与台湾社会脱节太远,呼吁国民党自制才有再起之日,也期
待党产会加快清查脚步。
根据不当党产条例第九条规定,推定为不当取得的财产于条例公布日起禁止处分,如是寄
托或保管于金融机构之存款或有价证券,党产会得通知金融机构冻结其帐户,政党、附随
组织或其受托管理人违反禁止处分的行为也不生效力,然而符合“履行法定义务或其他正
当理由”则不在此限;此外,若“履行法定义务或其他正当理由”之认定范围有争议时,
利害关系人可向党产会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服者,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3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