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兆丰案效应 电子支付“实名制”提前上路

楼主: sysstat (sys / stat)   2016-09-09 11:16:41
你讲的哪件事现在没有
人家金管会只是规定电子支付业者 "最少" 要有手机和email或社群帐号
电子支付业者会对会员做分级
因为它只是业者, 不会有身分资料
所以需要再连线到其他单位做进一步的身分确认,
譬如身分证, 自然人凭证, 这部分通常会跟金融业者合作
金流的部分也会连线到金融业者确认信用卡/银行帐号的正确性
※ 引述《wegoliving (HYSTERIC)》之铭言:
: 政府方向是对的,但方法错误
: 没有实名制限额在全世界都是这样
: 这个叫做:支付机构跟金融机构有责任去认识你的客户
: 但实名的方法有分线上跟线下。手机号码应该要只是在建立帐号,社交帐号只是是线上一
: 种认证,第二种双重认证就提供手持证件录影说出自己的名字,要申请xxx电子支付
: 这样只是第二级
: 要第三级开放限额,必须提供台湾银行帐户认证实名,绑定银行卡
: ......还很多验证方法,我只点出几个
: 给我当金管会主委30天,我可以给台湾第三方支付30年
: 林全如果你有看到,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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