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屋主杀死小偷判缓刑 700万求偿剉咧等

楼主: skylin (自由翱翔)   2016-09-07 11:39:20
前一阵子不是有
门口张贴 内有恶犬
小偷闯空门,结果当场被咬死
屋主判赔
这就是台湾的法律
※ 引述《PVZVT (花开花落)》之铭言:
: 好奇问一下
: 如果有个屋主,在房屋内做陷阱
: 比如红外线感应自动枪等,在上锁的门后,如果非正常外力进入,没有解除就会扫射
: 那小偷自己偷跑进来,结果被射死了
: 屋主有罪吗?
: ※ 引述《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之铭言:
: : 法律这种东西,就是解释的问题而已,在这个案例中,
: : 也不是完全没有解释成正当防卫的空间,网络上也不是
: : 没有赞同的见解,例如http://goo.gl/Ap8qxc(国家政
: : 策基金会的网页,不喜勿点)。
: : 一、是否存在防卫情状之判断,有不同见解:
: : (一)甲说:以事后的客观判断。
: : (二)乙说:应从行为时的观点来判断,亦即一般人如立
: : 于行为人之立场观察,是否会认为有侵害的存在。
: : (三)所谓一般人之观察,实际上,就是法官自己依自己
: : 的生活经验所为之判断,所以,才会常常有判决见
: : 决不同的情形。
: : (四)基此,若采乙说,本案中,小偷已进入家中行窃,
: : 且在时间急迫、在场之妻已怀孕的情况之下,故应
: : 采较宽松之判断。应认在小偷为了防免逮捕,随时
: : 都有可能为强暴胁迫行为(由窃盗升级为准强盗)
: : ,依一般人的观察,应会认为有侵害妻子生命权、
: : 健康权的情况存在,故应认有防卫情状存在。
: :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如果采甲说的见解,才有可能
: : 认为有容许构成要件错误的情形。在小偷已进入家
: : 中行窃,难认小偷会乖乖束手就缚,一般人难以判
: : 断小偷会采取何手段防免逮捕,故以事后的判断,
: : 认为防卫情状不存在,对屋主实属过苛。
: : 二、防卫行为-依比例原则判断:
: : (一)适合性:屋主的压制行为为排除对妻子生命权、身
: : 体权之侵害之有效手段。
: : (二)必要性:指有多数防卫手段存在时,应选择损害最
: : 小之手段,但不必考虑不可靠、对于防卫者仍有风
: : 险的防卫手段,原则上不必先采回避之手段;压制
: : 应认为系最小侵害之手段,在小偷的体力、技能(
: : 例如是否曾习武)、是否携带凶器的情况下,一般
: : 人都不能判断会不会有(http://goo.gl/LFsEr4,
: : 连鹿都懂的演戏,人不会演?电影、电视剧坏人假
: : 装投降,嗣机反扑的情节都没看过?),从而,在
: : 如此急迫的情形下,要求屋主随时判断小偷的情况
: : ,并要求屋主改采放松力道等对于妻子仍有风险的
: : 手段,实属过苛。
: : (三)衡平性(利益衡量原则):原则上并不考虑,除非
: : 保全利益与造成的损害处于绝对失衡的情况,本件
: : 屋主要保全的是妻子的生命、健康法益,与小偷的
: : 生命法益,并没有绝对失衡的问题。
: : (四)从而,屋主的防卫行为应属适当且必要。
: : 三、防卫故意:本件屋主有防卫故意,应无争议,否则也
: : 不会用防卫过当去判决了。
: : 四、从而,本件没有防卫过当,应属正当防卫而无罪。
: : 不过,我以及其他认同的乡民都不是有权解释机关,律师
: : 提出是正当防卫的论据,一定也比我上面随便写的更加严
: : 谨,就是他运气不好,碰到不采的法院,很难说,他碰到
: : 别的法官,也一定会被判是防卫过当。
: : 而且,这种事实认定的问题,本来就有可能有不同的解释
: : ,批评“批评法院判决的人”就是法盲,也是太过了。
作者: gogolct (無良企鵝狗)   2016-09-07 11:40:00
有新闻吗?
作者: pajck   2016-09-07 11:42:00
新闻、案件事实贴出来再来说嘴,加油好吗?
作者: gankgf (干客女友)   2016-09-07 11:42:00
QQ
作者: yuugen2 (马英丸)   2016-09-07 11:42:00
虎烂老二烂掉喔
作者: look   2016-09-07 11:42:00
有判决再补推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42:00
在美国一样会判赔好吗?内有恶犬,不代表可以放狗咬人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6-09-07 11:42:00
贴了新闻就推回来
作者: XZXie (微软新注音败坏国文水平)   2016-09-07 11:43:00
难道我写内有陷阱 就可以设陷阱杀小偷了吗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9-07 11:43:00
请小偷吃饭 帮他找工作 辅导就业 还有帮他找女朋友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43:00
难不成肥宅有GG,走在路上就能告他意图非礼吗?
作者: MacOSX10   2016-09-07 11:44:00
小偷不小心绊倒摔死 法官:竟未加注标示警语
作者: wla3opkv (在雨中)   2016-09-07 11:45:00
内有陷阱还要进去 那根本是自杀吧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6-09-07 11:45:00
看饲主的预期心理 ,若是有期待性就是故意杀人 。无期
作者: wla3opkv (在雨中)   2016-09-07 11:46:00
还没跟他求偿消耗陷阱的损失咧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46:00
设陷阱就是犯法的了,管你是为了防贼还是猎兽
作者: nonocom   2016-09-07 11:46:00
这个新闻我好像有点印象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47:00
连猎动物放捕兽夹都是犯法的了,还在设陷阱无罪?
作者: wla3opkv (在雨中)   2016-09-07 11:47:00
如果设陷阱=犯法 这就是法律的问题了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6-09-07 11:47:00
那贴 高压电危险勿近 应该没事吧?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9-07 11:48:00
这件我有印象耶…好像是南投还是哪的乡下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48:00
写高压电勿近,但如果有管理疏失,置他人易闯入,也有责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9-07 11:48:00
高压电也不行啦 只要你知道会电死人又有人因此被电死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6-09-07 11:49:00
狗=陷阱 法匠逻辑一百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9-07 11:49:00
法律人会说你有不确定故意论以杀人罪
作者: nonocom   2016-09-07 11:49:00
估不到 还是我记错了 神人估估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49:00
标语只是警告用,不代表能够免除刑责。一堆人在误会什么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6-09-07 11:50:00
你设陷阱的目的就是想致人于死,那还有什么话好说....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9-07 11:50:00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闯进来被电死 纠咪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50:00
不写标语,被追查到你是物主,一样有罪责啦。
作者: hihimen (aa)   2016-09-07 11:50:00
那在保险箱里面装炸弹咧?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9-07 11:51:00
不会有 找个好一点的律师 就没事惹 法律人也是要赚不可能每次都检方赢的啦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52:00
麦当劳连拖个地没放警示害人滑倒都能被告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9-07 11:52:00
装炸弹会先被依枪砲弹药条例被起诉 还是不要比较好大家想赚钱的话就去给那个墙垣有碎玻璃直插的插两下然后就可以告屋主伤害惹 拼拼看 都有机会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53:00
炸弹?非法持有爆裂物?违反枪砲弹药管制条例
作者: fuhaho (fuhaho)   2016-09-07 11:54:00
所以有人闯进家里真的只能泡茶等警察来吗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9-07 11:55:00
可以请他吃方便面 请老婆跟他聊天 帮他找104打履历找什么警察 这样增加犯罪率 不好啦 温暖富有人性的法律人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6-09-07 11:55:00
小偷在你家滑倒摔断腿可能你都有事,还放陷阱?欠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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