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大学生性侵国中女 逼找同学陪睡
台中市某私立大学廖姓学生,散布女国中生小芳(化名)裸照,威胁性侵她后,又用粗鄙
言词恐吓“我还是会X妳”、“让我满意后,我会让妳自由”,并威逼小芳物色女同学给
他逞欲,台中地院依性侵害等判刑4年;他上诉并拿出大学休学证书,希望法官同情给予
缓刑,台中高分院却认为唸大学理应更尊重女性,“自不宜轻罚”,维持4年徒刑,不给
他缓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就读大学进修部的廖男,去年透过交友网站认识仅14岁的国中女学生小芳,
以小芳检举他,导致交友网站帐号被停权,要求传送裸照弥补损失,小芳竟自拍裸胸与下
体照片10张传给他。
廖男以裸照威胁她,去年4月至5月间,用手机传讯息,恐吓小芳见面,否则“裸照要放在
学校网站散播”,小芳赴约被廖载到废弃工厂性侵。
廖又于去年8月7日与10日,传“让我满意后,我会让妳自由”、“我放过妳之前,可以再
让我高潮一次吗?”等短信威胁小芳,还要小芳物色国中女同学供他逞欲,还称“礼拜二
晚上没有,就妳自己补”,小芳心理受创并有自杀倾向,8月24日由母亲报警。
台中地院审理时,廖男坦承犯行,并赔偿60万元和解,请求法官轻判。法官认为,廖男犯
罪手段恶劣,甚至用粗鄙言词恐吓小芳“我还是会X妳”,虽小芳哀求“我不是玩具”,
廖男仍回答“让我满意后,我会让妳自由”,还威胁物色女同学给他泄欲,依对少年犯强
制性交罪与未遂罪判处4年徒刑,另对少年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3个月,这部分可易科罚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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