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富者愈富 所得差距扩至6.06倍
2016-08-20 04:58
联合报 记者吴雨洁/台北报导
行政院主计总处昨日公布“一○四年家庭收支调查”,每户可支配所得的差距,由去年的
六点○五倍,微幅扩大至六点○六倍。主计长朱泽民指出,所得分配的差距不大,贫富差
距没有扩大。
不过,朱泽民说,收入最高的百分之一家庭,占全体国民收入的比率逐年增加,“这在世
界各国都有增加的趋势。台湾比日本高一点、比韩国低一点,如果跟美国比,那就低了很
多。”
家庭收支调查依每户可支配所得高低,将户数分为五组。根据“一○四年家庭收支调查”
资料显示,台湾前百分之廿的家庭所得平均一百九十四万元,是后百分廿家庭卅二万元的
六点零六倍。
虽然该数字是连五年下降后微升,但朱泽民指出,去年所得差距只比前年多了一点点,与
前年差距并不多,贫富差距并没有进一步恶化。
根据主计总处资料,台湾所得差距在九十年扩大至六点三九倍,之后只有九十六年低于六
倍,其余各年都在六倍以上,变化不大。
朱泽民表示,台湾富人家庭收入占比增加的长期趋势是恶化,但“这是必然的现象,相对
其他国家,从所得面来讲,我们的流量分配没有恶化。”
以“每户”计算的所得,受到户内人口数消长影响,若以“每人”可支配所得重新排序后
计算所得差距倍数,一○四年为三点九一倍,为历年新低,较上年的三点九八倍,微幅缩
减。
根据“一○四年家庭收支调查”,全体家庭所得总额计十兆两千七百零一亿元;每户可支
配所得平均九六点五万元、每人平均所得为卅一点一万元,皆较一○三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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