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02239542 ()》之铭言:
: 唯有在同样的基准下讨论事情才有意义
: 法律规定可当作责任制的职业就算了不讨论
: 还有什么工程师的还服务业也被当责任制的请劳检员多多加油,也不在讨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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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假:无论如何都不能上班
谁跟你说例假无论如何都不能上班的?
劳动部吗?
那你知道林全不用任何理由就叫你928要上班吗?
第四十条(假期停止之加资及补假)
因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雇主认有继续工作之必要时,得停止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
所定劳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资,应加倍发给,并应于事后补假休息。
前项停止劳工假期,应于事后二十四小时内,详述理由,报请当地主管机关核备。
例假是第36条,国定假日是第37条,依这条规定,
严格程度是一样的~
但实际上呢,法条跟本任人解释,
要你上班的时候跟本没有无论如何都不能上班这种事,而且一切合法
所以,别再傻傻的相信不存在的传说了,
林全都这么用力打你脸了还不清醒一点
: 休假:在劳工同意下可上班,并且加发加班费
: 既然要经过劳工同意才可上班,那劳工不爽上的话就视同放两天假啊
: 至于那些说老板会强迫你来上班的啊、凹你不来上班的话会怎样怎样的人
: 跟你们说啦,惯老板无良无上限,难道例假就不能凹你吗?别天真了!
: 讨论事情本来就是要在同一基准上才有意义,不然怎么讨论都只会觉得对方在跳针,ok? 知道了吗?おわかりです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