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妻9年交3男生4子 夫半世纪后才知情
78岁的陈姓男子与王姓妻子50年前结婚,结婚9年后离婚,但陈翁直到去年才知妻子在9年
内分别与3个不同男人生下4个男孩,53岁的老大与44岁的么子“都不是自己的种”,愤而
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新竹地院审理后,日前判决确认2个儿子与陈男均无亲子血缘关
系。
41年前离婚 只留一儿在身边
陈男说,他当兵前认识王女,民国50年退伍后,再与王女相遇,进而交往。王女先于52年
产下长子,当时说孩子是陈男的,陈男不疑,遂配合办理户籍登记,并于55年结婚,又陆
续生了3个儿子。
然而王女自三子出生后,即独自赴台北生活,留下3名幼子由陈男独力照顾,不定期回来
新竹与陈男同住,四子接着于61年间报到。
姪子吐秘密 才知两儿非亲生
民国64年,陈男与妻子离婚,长子、次子及四子由王女带往台北,3个孩子与父亲间少有
联系。直到去年12月,陈男姪子与陈男次子偶然联系上,次子告诉堂弟,“我母亲生前曾
分别带大哥、四弟去见过他们的生父”;后来,姪子将这个秘密告诉伯父陈男,陈男这才
知道,自己当了50多年的假爸爸,“一切都是假的!”
前妻已过世 78岁翁无处讨公道
据了解,陈男自18年前结束与他人共营的工厂后即退休在家,现在名下无其他财产,仅余
100多万元存款过活。他表示,既知长子、么子非亲生,希望能厘清、确认亲子关系,以
明白彼此间权利义务归属,得以清白一生,因此向新竹地院诉请确认亲子血缘关系。
决验DNA 盼厘清权利义务
陈男么子则说,自己已44岁且结婚生子,因亲子鉴定将伤害生母及妻儿,故不愿为之;且
父亲应早已知他是否为亲生,已逾2年的请求权时效,不得强制他做亲子鉴定,要求驳回
父亲之诉。
陈家次子出庭作证说,他跟三弟的父亲是陈男,大哥的生父叫什么他不知道,四弟的生父
则是姓黄。因为他跟妈妈同住后,妈妈曾经带他一起去见过大哥的生父,而四弟的生父则
是听妈妈说过,但他没有看过。
最后法官当庭裁定长子、四子应偕同陈男接受亲子血缘鉴定,长子愿意,但四子拒绝,鉴
定结果出炉后,长子确认并非陈男之子,法官判决确认2人与陈男均无亲子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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