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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山林砍光没看见 县府前课员重判8年
苗栗县傅姓男子在二○○八年间,把泰安乡十一.五公顷林木全砍光,主管的苗县府公务
员谢国雄,会勘时却“没看见”,放任傅男继续砍伐,直到媒体报导,当时县长刘政鸿会
勘,察觉事态严重,禁止继续伐木,台中高分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将这名“只手遮天,欺
上瞒下”、“没看见”滥伐的公务员重判八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谢国雄原是苗县府原住民族行政处课员(已调苗栗地政事务所服务),负责
原住民保留地管理,二○○八年二月间,傅男(已处六十万元罚锾结案)向苗栗县泰安乡
公所申请“伞伐”杉木(二株砍一株),面积二.八九公顷,县府原民处于同年五月核准
,不料,傅男却“越界”,把六个工区的林木全部砍伐, 同年七月间,新竹林区管理处
紧急通报苗县府,由谢国雄主导会勘。
一堆公务员会勘后,谢国雄在记录写下,现场没有发现破坏林相的采伐,且县府核准的伞
伐区内,砍伐也符合规定,不依森林法规定,处十二万至六十万元罚款,傅男也乐得继续
伐木。
泰安乡公所、新竹林管处见滥伐并未改善,再度联系苗栗县府,谢国雄被迫于同年九月安
排第二次会勘,一群公务员沿司马限林道勘查,可轻易见到第一、三、五工区林木全部遭
伐,泰安乡公所郭姓技士与新竹林管处黄姓巡山员,也当面向谢国雄指出滥伐之处,但谢
国雄仍认为不违法。
同年十一月间,媒体披露林木滥砍,时任县长的刘政鸿到场会勘,察觉事态严重,苗栗地
检署调查发现,违法砍伐面积十一.五公顷,是核准面积近四倍,一审法官会勘都能见到
整座山林被砍光,雪霸国家公园、新竹林管处的公务员也作证“整片树木不见”,不知谢
国雄为何“没看见”。
谢国雄辩称,会勘记录是在场公务员的共同意见,不是他一人的意见,台中高分院不采信
,并认为他“只手遮天,欺上瞒下”,依贪污治罪条例重判八年徒刑,褫夺公权四年,可
上诉。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15923
备注: 结果砍的那个已经下庄了 U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