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新北地院:酒驾虽肇祸但非故意撞警 10万

楼主: faiwen5566 (优文56)   2016-07-18 15:18:07
藉这串专业文 认真请教
为什么台湾酒驾跟美国加州不能一样可以提高二级谋杀罪呢?
美国加州酒驾初犯初犯、无人员伤亡、无逃逸行为的酒驾者所面临的惩罚是吊扣驾照6个月
,罚款1500~1800美元。在5年之内再次违反,吊扣驾照两年,罚款和刑期加倍。如果驾驶
者在7年内有3次酒后驾车被捕的记录,将会被控以二级谋杀罪,即使驾车人并没有造成任
何人伤亡,照样会被控以谋杀罪。对于二级谋杀罪,最高甚至可适用死刑。
二级谋杀罪定义是
有杀人的故意(这里是指行为人本身对其杀人行为有认知),而其杀人行为并非经预谋或
计划,且非出于义愤者。
死亡结果的产生乃是肇因于行为人之危险行为且行为人对其危险行为有未加以注意的明显
过失。
台湾没有办法跟进这种对普遍守法安居乐业人民有益的法律吗?
喝醉酒驾驶着重量高达一吨重且时速可以高达100以上的机体在道路上
这个人可以说没有认知会可能发生杀死人的行为吗
光喝醉酒拿把刀在路上晃 都觉得有危险了
如果台湾跟进到像美国加州一样 三次无人伤亡的酒驾记录则可以被用二级谋杀定罪
是不是吓阻效用比较大呢?
我真的想不透喝醉酒开车怎么就不是二级谋杀的定义了
不是就是非预谋的谋杀吗?
不是说酒驾一定会撞死人 但是撞死人的机率非常之高啊
有没有人可以说说
如果跟美国加州一样有什么困难或者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真的非常厌恶酒驾的人
喝醉酒开这一吨重时速可达100以上的机体 这跟不定时炸弹一样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炸而已
如果酒驾的那些人 是自己去死 那也就算了
但是往往都拉了一堆人去死 反而自己没死
这才是最可恶的

(cheermin)》之铭言:
: 原文钓出一堆法盲,
: 你们都在吵被告是不是故意,
: 第一,他绝对是故意无照+酒驾
: 第二,他对于开车撞人没有故意;要成立故意,必须是他开车时就对撞人有认知及意欲,
: 不然
: 评论为过失!
: 第三,这个案子只能算加重结果犯,故意酒驾加上过失重伤害。
: 然后羁押要件请法盲们去了解一下,
: 刑事诉讼法101条规定,
: 1.必须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
: 2.有事实足认有灭证串供之虞
: 3.所犯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死刑
: 实务见解认为第三款不能为单一羁押理由,
: 必须加上有1或是2款才能羁押;
: 因为羁押目的是
: 1、为了防止被告逃亡
: 2、或是灭证串供。
: 没有以上原因而羁押只是侵害被告人身自由跟诉讼权、防御权,
: 并不会没有羁押而被宣判无罪!
: 羁押原因跟羁押理由是要由检察官提出证据让法官去做羁押与否的决定,所以不羁押就是
: 检察官没(ㄅㄢˋ)有(ㄕˋ)提(ㄅㄨˊ)出(ㄌㄧˋ)让法官足以做出羁押的证据!
: 实在不知道你们在那边骂法官是在跟风还是反串,可以不要在公众场合暴露自己的无知吗
: ?
: 今天法官不这样跟着法律规则玩,到时候可能违法判决,或是连证据都不能用,
: 请不要用民意去凌驾专业的法律,泄泄疻嘂
: ※ 引述《NicoToscani (女友很像吉泽明步 ^^)》之铭言:
: : 中时电子报
: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717000025-260402
: : 无照酒驾女驾驶陈以恩撞断执行行政院长林全交管勤务员警陈昭宏,虽遭新北地检署声
: 请
: : 羁押,但新北地院羁押庭评议后,法官认为重伤害部分罪嫌不足,而酒后驾车肇事的法
: 定
: : 刑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裁定陈女10万元交保。
: : 法官认为,肇事女驾驶陈以恩有酒精反应,影响判断能力,因此是否有冲撞员警故意难
: 以
: : 判断,因此以陈以恩触犯刑法185条之3酒驾公共危险罪事证明确,但重伤部分犯嫌不足
: ,
: : 在评议后裁定10万交保。
: : ★中时电子报关心您:喝酒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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