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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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上厕所抽菸喝水算休息 法官打脸惯老板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经营热转印花工厂的广懿公司雇用多名菲律宾籍外劳,其中10人提告主张每天工作
超时2小时,打官司追讨加班费等。广懿指扣除午休1小时,包含吃饭、上厕所休息各30分
钟,还有工作空档去吸菸室抽烟、休息,公司从未干涉,也没超时工作。但高等法院认为
外劳上厕所、抽菸、喝水时,仍在主管视线监督范围,形同随时待命,不算休息,因此认
定扣除外劳吃饭30分钟的休息外,每天超时工作1.5小时,判广懿须给付10名外劳各1.5万
到10万不等加班费及各7900余元到4.2万元不等资遣费。全案定谳。
10名外劳提告指称,他们在广懿工作月薪19047元,换算成日薪635元、时薪79.4元,原本
正常工时是8小时,但他们每天从上午8时工作到下午6时、共10小时,中间无休息、中午
轮流用餐时还要看顾机台,每天超时加班2小时,且公司未依法给特休假,在劳资双方协
商不成情况下,他们主动终止劳动契约,并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特休未休工资、资遣费
等。
广懿则辩称,由于印花工厂工作环境闷热且需搬运重物,台湾的年轻劳工不愿意干,才会
雇用外籍劳工,双方除了劳动契约外,外劳另签订切结书,记载:“午休1H(含吃饭时间
30分钟,上厕所休息次数加总约莫30分钟)”,公司从来不会因为员工休息片刻、不在工
作冈位上而惩处,也没任意剥夺员工休息时间。
但广懿主管出庭作证说,外劳休息时间是指等待师傅操作机器的空档、个人生理需求时间
及吃便当的半个小时,除抽烟外,工作中都无法离开主管或师傅视线范围。
法官认定广懿的外劳每天早上8时到下午6时的10小时内,除了半小时用餐,其余所谓“休
息时间”仅为趁工作空档上厕所、喝水或抽菸,但都无法离开主管、师傅视线范围,仍受
雇主指挥监督,并随时待命继续工作,实际上只有吃饭30分钟算休息,形同每天加班1.5
小时,依法应以时薪79.4元乘以1.33,每小时105元计算加班费。
此外,法官认定广懿并未依法给外劳一年7天的特休假,审酌10名外劳在广懿工作各4到26
个月不等,判决广懿应给付10人加班费、特休未休工资、资遣费等合计80万元,其中最多
者可得近15万元。全案定谳。
对于判决,广懿主管强调“从未苛刻外劳加班费及休息时间”,并指外劳们底薪加上加班
,月领2.8万至3.2万元,每天当工厂机器换布、换颜料的空档,外劳出去抽菸甚至去往返
20分钟路程的山下超商买菸,主管从来不过问,此案一审并未判准加班费,就是认为我们
有给外劳足够休息,但高院改判空档不算休息,我们很错愕但尊重,目前已改为早上8时
上班,下午5时下班,共9小时,期间除了半小时吃饭,也规定必须另有完整半小时休息,
且抽菸、上厕所不列入休息,若外劳放弃休息要加班,必须注记原因并给加班费。
《苹果》联系不上此案外劳,其委任律师曾威凯指出,此案重点是高院认定待命时间不能
视为休息时间,依据《劳基法》,劳工连续工作4小时至少要有完整30分钟休息,每天工
时若超过8小时,就要给加班费,如此规定是考虑到人的尊严,因为不能把人当成机器都
不给休息,但此案一审认为广懿机器换布等空档,员工可以上厕所、抽菸等,做点个人的
事情,因此没有判准加班费,但高院重新认定,认为上厕所、抽菸等属于生理需求,雇主
不应将这些零碎时间加起来视为休息时间,尤其工厂不是可以吹冷气的舒适环境,外劳工
作性质粗重且弱势,他们是来台湾挣薪水,不是来当奴隶,完整的休息时间更为重要。(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Zl7CzB
5.备注:
工作月薪19047元
作者:
wt5566 (commend & comment)
2016-07-16 16:26:00实际领更少吧,部分钱不是还要给仲介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07-16 16:26:00以为还是国民党执政喔
作者:
Mooooose (养乐多'牛丼'披萨'笋干)
2016-07-16 16:27:0019047=>台湾的年轻劳工不愿意干
作者:
PTTcrazy (骗我不懂喔)
2016-07-16 16:30:00钱全进老板口袋,还装无辜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6-07-16 16:31:00废话,一个月两万老板儿子要做吗
作者:
asf78609 (我天生神力啊!!)
2016-07-16 16:32:00垃圾公司快倒一倒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6-07-16 16:35:00他们说底薪加加班费领28~32K,惯老板都这样,惯总统还挺
作者:
znck (风月)
2016-07-16 16:35:00等下就有大老板跳出来说外劳真没竞争力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6-07-16 16:36:00不过也可能剩下都被仲介抽掉了,28~32K找不到台北人来干
连外劳都比台劳更懂得争取权益,我看如果是台劳提告,其他人会说不要提告啦
作者:
ace4 (mon)
2016-07-16 16:41:00那家在五股 老板还住台北市仁爱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6-07-16 16:41:00台劳就跑去检举,老板重罚4万,没下文了。看高雄平均4万钱也没还劳工喔(因为要打官司),为了工作,不可能打。
作者:
ace4 (mon)
2016-07-16 16:42:00然后姓蓝 老家宜兰 因为很苛求 台湾人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