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文资法三读 破坏文物古蹟最高罚2000万

楼主: y91yi39 (九死未悔)   2016-07-13 10:56:48
文资法立院三读 破坏文物古蹟最高罚2000万
新头壳newtalk | 郑佑汉 台北报导
发布 2016.07.12 | 04:31 PM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7-12/75117
立法院12日三读通过《文化资产保存法》修正案,这是文资法自1982年制定执行以来,最
大幅度的修正,依照过去许多实际执行的困境且考量时空背景不同,所做出的全面性修正
,法条内容与联合国世界遗产公约接轨,将文化资产分为“有形”与“无形”资产,并规
定公有古蹟等除政府使用者外,得由文化部办理无偿拨用。另外,也大幅提高破坏古蹟之
罚则,最高可处2000万的罚金。
这次修正通过后的《文化资产保存法》重点包含:保障文化资产保存普遍平等之参与权,
并扩大公民参与程序;新增纪念建筑及史蹟类别,针对我国特有珍贵之植物、矿物、特殊
地形及自然现象等增加自然纪念物之类别,强化台湾土地与历史连结;透过学校教育体系
,来实施文化资产保存教育;尊重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资产之保存。
此次修法也大幅提高破坏文物古蹟的罚则,初审时,朝野立委与文化部都认为,过去破坏
、毁损古蹟大多只是罚钱,或轻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最后也是易科罚金,因此,文资
法修正也大幅提高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在刑事处罚部分,将处6个月以上5年
以下有期徒刑,且并科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之罚金;在行政处罚部分,亦提高其可处
200万元以下之罚锾,以遏止珍贵文化资产,遭任意遭受破坏、毁损。
推动修法的民进党立委管碧玲在三读后发言表示,这次大修法是她从政以来最骄傲的事,
文资法大修建立了“十二大改革”,提供“四大利器”,今后任何公民或团体,只要用心
提出事证,都可以有权要求文化资产接受审议保存,而过去古蹟被自燃、火灾、怪手的蓄
意破坏,未来将没有躲藏的空间,文化资产的保存将更有力量。
民进党立委黄国书则表示,此次文资法修正幅度影响层面之广,使我国文化资产分类更加
完备,未来文化资产得由主管机关办理无偿使用,也是这次修法的最大突破,且全面提高
罚则,以吓阻不当破坏文化资产之行为。
国民党立委柯智恩也表示,文资法修正是不分朝野党派,大家共同来努力推动文化资产保
护,法案修正中有非常多的变革,其中就是文化资产的刑罚,终于有了求偿机制,不能像
过去的文化资产保护法一样,“被讥为没有牙齿的老虎”,现在修正后有法源的依据,希
望为文化资产保护共同努力。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6-07-13 10:57:00
无名火
作者: TunaOnline (鲔鱼君)   2016-07-13 10:58:00
最高是有屁用 这条法就是罚50 不能再多了
作者: eugenehi22 (最开心的事:笑看脑残蛆蛆)   2016-07-13 10:58:00
中国常州赵根大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6-07-13 10:58:00
怎么不最低罚二千万.
作者: obboy (天凉好个秋)   2016-07-13 10:58:00
第一志愿男校崩溃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13 10:58:00
一块地才值2000
作者: DASHOCK   2016-07-13 10:59:00
最高真的没啥用 打诉愿行政诉讼几乎都没有最高额度
作者: yeap193 (阿叶)   2016-07-13 10:59:00
重罚2万
作者: asstitle (ass)   2016-07-13 10:59:00
故宫南院的电影道具十二生肖头表示:
作者: enemaaa (浣肠aa)   2016-07-13 11:00:00
大火一烧 根本找不到人
作者: coolisme12 (coolisme12)   2016-07-13 11:00:00
作者: rookiecop   2016-07-13 11:01:00
罚金会有曾志伟那么高吧
作者: ji394xu3 (萨埵十二恶皆空)   2016-07-13 11:01:00
恶法一个 把人家财产订成古蹟 却没给人家优惠补偿 结果人家连修缮什么的都不行 难怪古蹟会自焚 不意外甚者 大火烧掉 土地转卖"好几亿" 就算罚2000万 依然有赚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13 11:09:00
楼上好笑..你家有古蹟代表家势很好,社会还要帮你想赚钱?
作者: qaz223gy (亚阿相界)   2016-07-13 11:10:00
只有说最高 最低大概两万
作者: e86117934 (僵尸)   2016-07-13 11:12:00
最后还是重罚五十万。
作者: QMAN529 (花旗参)   2016-07-13 11:14:00
家势好 国家就可以无偿拿喔还以为到了中国
作者: j68345517 (阿斗)   2016-07-13 11:15:00
建商:计假中
作者: preisner (ppp)   2016-07-13 11:16:00
劳工过劳, 重罚2万!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13 11:17:00
变古蹟,国家有和你拿钱吗XD
作者: preisner (ppp)   2016-07-13 11:17:00
古蹟罚2000万, 小狗罚200万, 劳工罚2万, 哈!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6-07-13 11:25:00
古蹟>>>>>>>>>>狗>>>>>>>>>>>>>>>劳工
作者: retre77 (清水の舞台から飞び下り)   2016-07-13 11:30:00
台湾的法律真奇怪
作者: zxc2266992 (rainball)   2016-07-13 11:34:00
反观劳基法罚款不修 干
作者: ians20025 (P R)   2016-07-13 11:37:00
明明就是好法,一堆人崩溃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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