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休代替加班费 劳长:不公平应检讨
劳动部长郭芳煜今天在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表示,用补休方式代替加班费不
公平,近期会检讨。
立法院上午邀请教育部长及劳动部长报告“大专院校兼任教师纳入劳动基本法具体时程”
,下午则是报告“周休二日制度采一例一休与删除国定假日七天政策修法,如何有效降低
台湾劳工长工时”。
对于一例一休加班费的问题,郭芳煜上午在卫环委员会指出,目前加班费计算方式是前2
小时为劳工时薪乘以1.33及后2小时后为时薪乘以1.67,但劳工加班8小时,补休却只给1
天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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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