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笑话
最近“人二”因抄袭又登上新闻版面
小鲁很好奇他本人如何,所以就google一下
http://pic.ctitv.com/wpimg/2015/06/vs150602-004.jpg
发现有篇2009年控告“人二”抄袭花蝶CI的旧文
http://goo.gl/ukxWZT
看到“人二”跟一个网络男虫有过合伙关系,所以就到判决书查询系统查一下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99年度易字第625号
公 诉 人 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被 告 洪志谦即陈昱帆)男虫
选任辩护人 黄雅萍律师
被 告 陈建仁
结论:此案陈建仁因检察官举证不足刑事无罪(采信借用帐号说法)
但男虫盗用花蝶CI部分刑事&民事皆判有效
很遗憾的是,即使近年来“人二”爆出这么多抄袭案
以陈建仁去查询判决主文都没有结果,显示原作都没有采法律行动
备注:副总统,4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