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台湾民政府发证件 林佳龙:不具法律效力,将依法处理
3.完整新闻内文:
2016-06-14 13:15
〔记者张菁雅/台中报导〕“台湾民政府”成员洪素珠辱骂老荣民,引起社会对该组织的
关注。台中市议员张耀中、何敏诚、江肇国今天指出,台湾民政府在台中成立台中州,并
核发身分证、护照、车牌,已逾越公权力,未来有可能产生争议。市长林佳龙强调,台湾
民政府不是政府,未申请登记或备案,自行发行的护照、身分证及车牌不具法律效力,已
违反法治规范,政府必须依法办理。
台湾民政府自行核发台湾人身分证。(记者张菁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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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中指出,台湾民政府宣称有成员5万人、官员3700人,并将台湾分为6大行政区,以台
中州为例,分别在中区、太平区设有联络处,万一未来台湾民政府台中州长发文给台中市
长林佳龙,市府要怎么因应?
张耀中指出,台湾民政府还宣称将来执政可免12年牌照税,65岁以上民众每月可领800至
1200美元的老人年金、满18岁公民配送房屋、大学以下学费全免、全民健保免费、学生就
学贷款不用偿还等福利措施;并核发身分证、护照、车牌,还要收费,这些有混淆政府业
务视听的宣传讯息,难道没有逾越政府的公权力?
江肇国也说,万一有民众觉得要退已申办的台湾民政府身分证,请问市府要视为一般消费
纠纷?还是人民团体内的冲突?又或者是未登记政党团体内的内部事务?
何敏诚则说,他参与过台湾民政府的聚会,连他都以为台湾民政府是有登记立案的人民团
体或政党,他建议市府应该主动了解,辅导台湾民政府做适法性的登记,否则将影响市府
公权力及公信力。
林佳龙对此表示,台湾是法治国家,宪法虽保障集会结社与言论的自由,但必须依照政党
法、人民团体法等合法登记或备查,台湾民政府没有依据人团法向内政部申请备案,尤其
私自发行护照、身分证及车证,违反国家法治规范,并不具法律效力,这个部分政府必须
依法办理。
林佳龙也说,议员的质询有助于澄清,台湾民政府不具法律效力的行为可能造成部分民众
损失,政府也有责任让更多人了解正确资讯,这是全国性的议题,内政部长已表达将重新
检视人民团体相关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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