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哭叫不代表抗拒”鸡奸继子的狼父被判4年
3.完整新闻内文:
2016-06-08 07:47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新北市一名狼继父于前年把10岁继子阿明(化名)带到宾馆性侵
,还以金钱为诱惑说“如果你不哭,我就给你钱”,新北地院日前判狼父4年2月徒刑。有
媒体报导指出,法官认为该案继子没有被强暴胁迫性侵,且配合金钱利诱,才会判决狼父
较轻的刑责
据《苹果日报》报导,审理法官认为,该案继子虽被性侵疼痛哭叫,但继父说要给钱后就
没哭叫,可能因此认为只要用金钱利诱继子就愿意配合。加上第二次带继子去宾馆,继子
未拒绝,且兽父否认用强暴胁迫手段性侵而违反被害人意愿,法官认定全案不构成刑责较
重的加重强制性交罪,而属刑责较轻的利用权势性交罪及对未成年性交罪,前罪被后罪吸
收,仅判4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许多网友得知该项判决后,纷纷在网络上痛批“恐龙法官”、“台湾哪时才会有司法改革
……?”、“如果是真的的话也太扯”、“这个问题已经好几年了 但依然如此”、“我
已经不知道要讲什么了”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22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