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判名校强暴犯 美民众连署罢免法官
http://udn.com/news/story/9905/1747365
史丹福大学一名学生在校园里强暴酒醉昏迷的女子,法官却只把他判刑六个月,结
果触犯众怒,并发动陈情要求把这个法官撤职。
4日发动的陈请,到6日下午已有超过5万5000人连署,要求投票或用其他方法,罢免
圣塔克拉拉县高等法庭法官波斯基(Aaron Persky)。
原为史丹福游泳校队的特纳 (Brock Turner),去年1月被当场逮到强暴妇女,被判
定触犯三项重罪,最高得判处14年徒刑。54岁的波斯基却对他从轻发落,宣称加重
刑罚会对他造成“严重冲击”。
特纳已对今年3月的定罪裁决提出上诉,而他父亲上周在量刑庭讯中,宣称特纳不
应坐牢。他说,这个事件使他失去欢笑,无法挽回他努力追求的梦想生活,“这对
他超过20岁生命中的20分钟作为,是很大的代价”。
特纳曾向法庭宣称:“我想向大家显示酒醉一晚可能毁掉一生。”受害人则当庭指
责他说:“毁掉一生,你说的是你的一生。你忘了我的一生。你应该说,酒醉一晚
可能毁掉两个生命,你和我的生命。你是因,我是果。”
认识受害者家人的史丹福法学教授道柏说,许多人觉得校园攻击事件不像发生在其
他地方的那么严重,而年轻被告是运动名将可能对法官造成很大的影响。
陈情声明说,特纳作为就读名校的白人男性运动明星,并不使他有资格获得从轻发
落,法官却未能认清这点,也未能传达讯息,显示不论社会阶层、种族、性别或其
他因素,性攻击都违反法律。
一名连署者留言说,强暴就是强暴,不论什么肤色或社会阶层,犯案的人不肯认罪
已够恶心,法官居然还不让他负起责任,不啻是告诉大家,只要是有钱、聪明的白
人男性运动员,强暴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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