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周休二日 劳团批:变形工时偷国假
中时电子报
2016年06月08日 04:09 邱琮皓、杨毅/台北报导
劳动部昨公布推动周休二日的《劳基法》修法草案,明定劳工每7天应有2日之休息,其中
一日为例假、一日为休息日;劳团不领情,在劳动部外激烈抗议,指休息日出勤工资加倍
太少,倍数应再向上调整,且既然要落实周休二日,应该要改为2天例假、去除雇主弹性
,直接删除变形工时条文,还回7天国定假日。
劳动部草案遭抗议
劳动部首度公开推动周休二日的《劳基法》修法草案,内容主要有5点,包括,明定劳工
每7天中应有2日之休息,其中一日为例假、一日为休息日;休息日工作,按平日每小时工
资加倍发给,国定假日规定与纪念日与内政部一致,劳工多放劳动节;另外,在2周、8周
变形工时的部分,劳动部也放入“每7日中至少应有1日例假”,确保变形工时的劳工每7
天都能有1天的休假。
行政院长林全昨天在立法院会答询表示,在劳工还没有完全落实周休二日前,会将7天假
还给劳工,但他也语带保留说,未来若全面落实周休二日,劳工7天假则要一并考量,看
有没有其他配套。
休日出勤加给不够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表示,有劳团提出,既然要推动周休二日,不如
把“1例1休”直接改成“2例假”,也有劳团期望,能增加休息日的出勤工资,从草案中
的加倍发给再向上调,而资方认为,草案中的加倍已经比现行的0.33%、0.67%还多,这
样成本会增加,但并不反对劳动部草案,大部分也支持劳动部“1例1休”版本。
谢倩蒨表示,推动全国一致周休二日已经是共同目标,虽然会中没有结论,但劳资双方都
倾向能够尽速落实。
反畸形班表合法化
“民进党是强盗、劳动部是小偷!”团结工联发起近百位工会代表昨在外高声抗议指出,
劳动部将休息日保留可以调动的空间,让所谓的“花花班”等一周内轮值2种甚至3种的畸
形班表就地合法化,就是让劳工继续维持低薪、长工时、过劳的恶劣情况。
团结工联主张劳工国定假日不能减,公私部门国定假日全年一致19日;删除劳基法2周、4
周、8周变形工时条文,拒绝工时银行;例假日不应随便乱乱移,劳动部应立即废止内政
部在民国75年5月17日的相关旧函释,杜绝任意弹性排班。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608000374-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