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ithPLVS (埔笼工史密斯)》之铭言:
: 新北市一名刘姓恶男(约30多岁),与女友交往后,刘男经济不稳定,经常向女友借款,
: 女友不从便施加暴力,双方经常发生剧烈争执。去年3月女友忍无可忍,向刘男提出分手
: 后避不见面,刘男便诓称对方说:“手上握有性爱影片,不碰面就散步影片。”逼女友见
: 面,并胁迫女友签下合约书,承诺不会再骚扰女友,答应删除影片,并附注写上,“要打
: 分手砲!”并开车押女友返家做爱得逞。
奇怪,三天两头就会有这种新闻
怎么就是有部分台女喜欢跟自己男友或是炮友拍性爱影带?
三不五时就有新的影片可以散布
再来讲到选人品味
不是交往会揍人的
就是交往会欠钱不还的
再来就是跟那些分手后砍全家或是散布影片的在一起
这些女生到底是什么心态?
不能找一些老实宅吗?
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