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elfeel (废文出版社实习生)》之铭言:
: 16岁男借车夜游“闯红灯” 高三女遭撞昏迷手脚削皮剩骨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26/704994.htm
: 据悉,阮姓少年当时跟朋友借车,载着另外3 人到新店夜游,载返回新庄住处的路上,于
: 板桥发生车祸。双方家属相当冷静理性,只希望少女手术能顺顺利利,少女同学、老师也
: 都纷纷在脸书上打气,祝福她早日康复。
: 前几天才一个无照自摔
: 现在又来一个无照借汽车夜游还闯红灯,害了这个女孩
: 无照不能骑车开车很难懂吗??
台湾法规陈旧, 罚则又轻,
只要修个法..如下.
无照驾驶,酒驾 视为故意犯 ,负责100%肇事责任.
需连带赔偿200%以上金额.
企业负责人,公务人员,民意代表,需赔偿1000%以上金额.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一并连坐处罚.
哇哈哈~立委根本不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