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外遇嘿咻354次 人妻留遗书自曝奸情

楼主: kairi5217 (左手)   2016-05-25 10:05:36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相关当事人的资料 皆已删除
纯就案例分析推论
1. 2006年底爆发不伦恋,直到2013年9月
这是第一个重点 [不伦恋近七年]
无法完全正确推测时间 所以用近七年概括
2. O女情绪崩溃并留下遗书自曝奸情
这是第二个重点 为什么情绪会崩溃?
林北推测因为小王要分手
3. 高院认定两人嘿咻354次,
这是第三个重点 男方现年43岁的情况
以有记录可推断论定的是354次
我们再除以七年
小王本身又有老婆
...
他也算鞠躬尽瘁了
相对的 基于某些特定的因素(譬如说 所谓的七年之痒)
这就是我推测
为何是男方提分手的主因
4. 被告X男(43岁)、O女(39岁)六年多来遍布全国各地汽车旅馆
这是第四个重点 遍布全国各地汽车旅馆
在各有家室的情况 我们可以试着去想像
及其年龄做为考量
这傲人的成绩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有钱有闲应该是基本要件
但都辩称2人配偶早已知情,提告时已超过时效。
这就是废话了 不重要 跳过
5. O女痛哭请他去看她留在家中的遗书,他才知道妻子外遇及对象。
这是第五个重点
遗书内容是我感兴趣的部分
当然 事关隐私
当事人两造 各自夫妻双方的互动 就不是最大的重点
我们只能就现有资讯
再综合一下情事及所有构成要件
女方有家庭 但是战遍全国各地
只能讲 尽管不伦 但是用情至深
另一方面 男方(假设)如果没有给予承诺
譬如说 会跟元配离婚等等
要维持近七年的地下情 是非常有难度的
好 那再往下推论
为什么女方称其为遗书?
又为什么是放在自家中?
为什么又要跟自己老公讲这份文书的存在?
如果我们天马行空的幻想
可能会得到一个结论
女方心有不甘 在遗书上自责道歉 并且载明内心煎熬
提出相关数据证明佐证 并且认为对不起丈夫
无颜面对 是故留下遗书 意欲寻短
另一方面 这数据也正好可警告报复提出分手的小王
求偿是不是重点?这就是个人观感 跳过
但如果以古老谚语 逐两兔不得一兔 来比喻的话
贪心 绝对坏事
我相信梦醒后 至少得一兔会是最后的考量
八卦喔 我有个学长是律师
在事务所工作了一段不短的时间后
经手办过不少案件
有天回家后 他半开玩笑的问伯母
老爸...真的是我老爸 没错吧!?!?!?
下课
作者: caitwind (Fortuity-Nice)   2016-05-25 10:21:00
十分钟的恋爱 嗒嗒 嗒嗒 嗒嗒嗒
作者: grandwar   2016-05-25 10:27:00
韩国整上面、鬼岛整下面啊 不行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