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院认证蔡正元“五鬼搬运” 判还中影1.

楼主: zuan (Hello)   2016-05-20 11:55:23
※ 引述《Sailoruranus (Jerry)》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apple
: 2.完整新闻标题:
: 法院认证蔡正元“五鬼搬运” 判还中影1.7亿
: 3.完整新闻内文:
: 新婚的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蔡正元,遭中影公司指控诈害债权,提告要求蔡正元吐还中影
: 资产1.7亿余元,蔡辩称钱已经还给为中影处理股权交易及保管款项的阿波罗公司,但法
: 官不采信,最高法院今判决蔡正元须返还中影1.7亿余元定谳。
助理比较厉害,无罪揪咪~
涉侵占中影公款310万 蔡正元助理不起诉
2015-02-03
〔记者陈慰慈/台北报导〕《法治时报》发行人黄越宏指控,立委蔡正元助理李亦杜(44
岁)、洪菱霙(41岁),涉在蔡担任中影董事时期,侵占中影310万元,台北地检署调查
后认定罪嫌不足,予李、洪不起诉处分。
黄越宏指控,民国95年蔡正元有意筹办“青年领航基金会”,对外募得150万元,但因财
产总额低于500万元,未达财团法人成立要点,基金会成立因而延宕,后蔡正元受聘担任
中影董事长,李、洪也跟着进入中影任职,为成立青年领航基金会,共捐款40万元至基金
会,帐户累积捐款190万元。
黄越宏表示,96年6月,中影董事会通过中影成立基金会推动两岸交流提案,蔡认为先前
筹措的190万元捐款可移作中影筹设基金会之用,但关于基金会的捐助金额、指派董事等
事项均未经中影董事会讨论决议前,蔡就将青年领航基金会筹备处的190万元基金,移至
中影公司筹设基金会之用,并自中影提领310万元,达成基金会成立之500万元的设立标准
。但96年7月蔡正元辞任中影董事长,李、洪明知蔡已无权动用中影提拨资金,竟还侵占
中影310万元,涉业务侵占罪。
开庭时,李亦杜说,基金会成立是中影董事会的决议,中影传统被认为是国民党党产,当
时是民进党执政,所以审查很严格,青辅会建议由蔡正元以个人名义持资成立,中影于首
次申请时就已拿出资金要成立基金会,后蔡成立领航基金会后,才将中影捐助的资金汇到
基金会。承办的青辅会员工也证实李亦杜的说法。洪菱霙则说,中影以基金会名义捐赠
310万元,她有开捐款收据给中影,
检方认为,蔡正元虽辞去中影董事长职务,但中影未曾决议要求李、洪停止筹设基金会,
且领航基金会成立后,中影亦将领航基金会所给的捐款收据纳入帐,因此仅能认定李、洪
以前述方式变通申请筹设基金会,无法认定2人有侵占意图。
蔡正元担任中影董事长期间,涉侵占中影310万元,遭士林地院判刑1年,黄越宏指控,继
任董事长郭台强明知蔡侵吞中影款项,却违背中影利益,利用自诉制度漏洞,撤销该案所
有委任律师,最后高院不受理结案,黄因此去年9月改向台北地检署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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