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郑捷家属不及提非常上诉 罗莹雪:真的是

楼主: ttnakafzcm (燦's)   2016-05-12 13:10:35
根据最高法院检察署
http://www.tps.moj.gov.tw/ct.asp?xItem=6275&CtNode=133&mp=002
  依刑事诉讼法第六编规定,非常上诉制度是对于刑事确定判决,以审判违背法令为理
由,由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向最高法院提起,请求救济的特别诉讼程序。所以非常上
诉应以刑事确定判决或实体上与科刑判决有同等效力之裁定为对象,而以判决或诉讼程序
违背法令为条件。
  非常上诉虽具有救济被告、保护公益之作用,但主要目的在纠正裁判错误、统一法律
之适用。故应以原判决所确认之事实为基础,仅就原判决所认定之犯罪事实,审核其适用
法令有无违误,并不审究事实问题。如以原确定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而请求救济者,则应依
刑事诉讼法再审之规定,向管辖法院声请再审,不属非常上诉之范围。
  非常上诉为刑事诉讼中之特别程序,其审判由最高法院管辖。非常上诉之提起,则专
属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之职权。所以刑事判决确定案件,须经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
长审查后,认为审判违背法令应提起非常上诉者,始由其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或
关系人如认为刑事确定判决审判违背法令,得向检察总长声请提起。至各级法院检察署检
察官,基于检察一体之精神,如发现确定判决有违法情事,应提出意见书,连同案卷及证
物送请检察总长,声请提起非常上诉。
  非常上诉由检察总长以非常上诉书叙述理由,向最高法院提起。最高法院不经言词辩
论,以非常上诉理由所指摘之事项为限,予以调查审理后判决。非常上诉判决,可分为驳
回及撤销两种。最高法院认为非常上诉无理由,应以判决驳回,如认为非常上诉有理由,
则应将原判决违背法令部分或诉讼程序违背法令部分撤销;或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
更审或就该案件另行判决。
  非常上诉案件经最高法院判决,即行终结。由最高法院送达判决予被告,并移送最高
法院检察署转发各该法院检察署依法办理。
刑事诉讼法参考法条
第441条 判决确定后,发见该案件之审判系违背法令者,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得向
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诉。
第442条 检察官发见有前条情形者,应具意见书将该案卷宗及证物送交最高法院检察署
检察总长,声请提起非常上诉。
第443条 提起非常上诉,应以非常上诉书叙述理由,提出于最高法院为之。
第444条 非常上诉之判决,不经言词辩论为之。
第445条 最高法院之调查,以非常上诉理由所指摘之事项为限。第三百九十四条之规定
,于非常上诉准用之。
第446条 认为非常上诉无理由者,应以判决驳回之。
第447条 认为非常上诉有理由者,应分别为左列之判决:
原判决违背法令者,将其违背之部分撤销。但原判决不利于被告者,应就该案件另行判决

诉讼程序违背法令者,撤销其程序。
前项第一款情形,如系误认为无审判权而不受理,或其他有维持被告审级利益之必要者,
得将原判决撤销,由原审法院依判 决前之程序更为审判。但不得谕知较重于原确定判决
之刑。
第448条 非常上诉之判决,除依前条第1项第1款但书及第2项规定者 外,其效力不及于
被告。
资料最后更新日期 102/05/14
家属最好是能提非常上诉齁...
虽然我也觉得有点太快执行 但哪里违反程序?
以往执行死刑不都是已经执行才通知家属吗?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6-05-12 13:12:00
应通知其亲属。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2 13:12:00
废死炒作一下 就被一堆人喊违反程序了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6-05-12 13:13:00
当然啦 5分钟前通知 这样也当有通知也可法务部长当成钻漏洞的律师一堆人也爽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5-12 13:17:00
一堆觉青随便讲讲你就当真喔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5-12 13:17:00
五点记者会,八点枪决叫做五分钟前?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6-05-12 13:17:00
程序正义就是冲进立法院
作者: piece1 (...)   2016-05-12 13:18:00
你腿了..现在不是吵程序在吵研究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5-12 13:18:00
五十天再来,一年再来都来的及?自己慢怪依法行政?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5-12 13:19:00
律师落漆找人推卸责任啊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6-05-12 13:23:00
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5-12 13:28:00
对啊 律师在执行之前没提啊
作者: drigo   2016-05-12 13:43:00
监狱行刑法施行细则第95条“执行死刑,应通知其亲属。”法条这样订,但可没说要何时才知道~呵呵而且通知形式,也可以用电话、传真、邮递各种方式,这些法律里规定非得哪种通知方式才行。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6-05-12 13:49:00
事实上家属当天执行前n个小时就已经知道.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5-12 13:51:00
就是执行前几个小时就知道,律师才开始动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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