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ush (wush)》之铭言:
: 血洗北捷酿4死22伤的人魔郑捷,前天在法务部一天内完成死刑执行审核下,漏夜枪决,当
: 晚枪决前媒体大肆报导,郑母原认为儿子已透过律师团研究要非常上诉,可望拖住执行时
: 程,错愕下急得致电律师:“怎么回事?”律师团虽依郑捷委任,紧急向最高检察署递状
: 提非常上诉,但刑场已枪响,迟了约13分钟。郑的尸体已被家属安排送往桃园市中坜殡仪
: 馆,最快在本月13日、黑色星期五的下午火化。
关于非常上诉
其实这原报导有几点诡异
看一下Wiki关于非常上诉的设计
1.非常上诉不是家属提起,是要由“检察总长向最高法院提起。”
于情于理,有检察总长会认为这案子还有上诉空间吗?
2.非常上诉定义
必须在刑事确定判决有违反法令情事,且对被告不利,可按其案情,分别为无罪、免刑、免诉等有利之谕知
今天撇开郑捷案本身没啥逆转空间,他本身也没有意愿上诉(就是想快点死一死)
其他案件都三审定谳了,再延长加赛,是更严谨地面对死刑还是浪费社会资源?
3.要件
为减少社会成本耗费,非常上诉必须加以严格限制。非常上诉之提起,必须具备有三个要件:
该案件之裁判已经确定、定谳。
该案件之审判违反法令。
须由检察总长向最高法院提起。
请问这一系列下来违法那个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