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紧急提非常上诉 来不及 郑捷求生 晚13分钟

楼主: N7Nate (N7Nate)   2016-05-12 13:07:59
※ 引述《wush (wush)》之铭言:
: 血洗北捷酿4死22伤的人魔郑捷,前天在法务部一天内完成死刑执行审核下,漏夜枪决,当
: 晚枪决前媒体大肆报导,郑母原认为儿子已透过律师团研究要非常上诉,可望拖住执行时
: 程,错愕下急得致电律师:“怎么回事?”律师团虽依郑捷委任,紧急向最高检察署递状
: 提非常上诉,但刑场已枪响,迟了约13分钟。郑的尸体已被家属安排送往桃园市中坜殡仪
: 馆,最快在本月13日、黑色星期五的下午火化。
关于非常上诉
其实这原报导有几点诡异
看一下Wiki关于非常上诉的设计
1.非常上诉不是家属提起,是要由“检察总长向最高法院提起。”
于情于理,有检察总长会认为这案子还有上诉空间吗?
2.非常上诉定义
必须在刑事确定判决有违反法令情事,且对被告不利,可按其案情,分别为无罪、免刑、免诉等有利之谕知
今天撇开郑捷案本身没啥逆转空间,他本身也没有意愿上诉(就是想快点死一死)
其他案件都三审定谳了,再延长加赛,是更严谨地面对死刑还是浪费社会资源?
3.要件
为减少社会成本耗费,非常上诉必须加以严格限制。非常上诉之提起,必须具备有三个要件:
该案件之裁判已经确定、定谳。
该案件之审判违反法令。
须由检察总长向最高法院提起。
请问这一系列下来违法那个法令?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2 13:09:00
律师提非常上诉 只是希望拖时间而已啦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战斗月)   2016-05-12 13:10:00
记者说有就有
作者: YeePapa (Yee~~~~~~~~~)   2016-05-12 13:10:00
由律师团先蒐集有利判决的东西 提交检查总长在向法院提出吧
作者: kenro   2016-05-12 13:10:00
就真的故意拖时间而已
作者: Leo4891 (Leo)   2016-05-12 13:11:00
那就只是一种手段 你以为律师不清楚? 100%被打枪
作者: jarviswang12 (想学吗我教你啊)   2016-05-12 13:12:00
高中生都知道维基的资料证据人人能编,无言.
作者: YeePapa (Yee~~~~~~~~~)   2016-05-12 13:14:00
非常上诉高中生都学过吧 这自然组也会
作者: drigo   2016-05-12 13:14:00
违反法令, 就是指违反两公约.. 废死喜欢抱着这神主牌玩
作者: sluttervagen   2016-05-12 13:14:00
误忘97年第4次刑庭决议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杨威利元帅)   2016-05-12 13:15:00
不用看WIKI 最高法用检察署的网页可以信了吧?
作者: wappy   2016-05-12 13:18:00
妳确定你连的到检察署网页???直接去当地或就近最高法治机关买还是问吧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杨威利元帅)   2016-05-12 13:19:00
......你确定连不到?
作者: wappy   2016-05-12 13:19:00
文组也不是为了人民正义才当法律人的 卖的法条假的是怪谁?你觉得转址恐怖吗??我连信件都有没收过!!你确定网络转址不会转到检察署??
作者: drigo   2016-05-12 13:21:00
另外,提起非常上诉是没有期限,只要定谳后都可以随时提起
作者: udo ( `_ゝ′ニダ)   2016-05-12 13:22:00
没有非常上诉 苏建和早就挂了 这是规定 不是具文
作者: wappy   2016-05-12 13:23:00
等他七天后回来再说...妳又没帮他准备好时间??几秒钟天地别
作者: udo ( `_ゝ′ニダ)   2016-05-12 13:23:00
这本来就不是废不废死的问题 而是要有一个救济的管道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6-05-12 13:39:00
废死会说违反两公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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