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佳龙:不接受议价 就强制征收

楼主: psl7634 (键盘补给官)   2016-05-05 10:11:05
广兼道 广场用地兼作道路
我没有挺谁 单以新闻内文来叙述
市府的意思是 这边是广兼道 不能盖其他大楼
由于地目的关系
就算你今天国光客运卖掉 也不能盖商业大楼等等
当然就不可能用商业大楼的地价来算那个价值
(当然 你有本事卖多少那是另外一回事 但没有笨蛋会买超贵然后又不能盖大楼的地吧)
所以政府参照国光客运附近的地价80万 给比较优惠的84万
政府强制征收有道德疑虑
但是国光客运也未必没有瑕疵吧
多喊4000万 不是400万欸 觉得也蛮敢喊的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战斗月)   2015-05-05 10:11:00
感觉他是想做景观工程........
作者: kdy (K大)   2016-05-05 10:13:00
1征收后是用于大众运输,不知道一堆人在批什么?
作者: TSbb (贷款三十年债开始)   2016-05-05 10:15:00
张药房那边是根本没必要啊,可以去看看那边在干麻台中那边是交通枢纽不改不行,差太多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5-05 10:20:00
可是变更地目对于政府单位而言没难度啊万一国光卖了,然后政府立马变更地目那国光不傻子?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6-05-05 10:22:00
照你这样讲每个卖地给政府的都是傻子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6-05-05 10:22:00
政府摆明用王之条款作议价手段 国光还是摸摸鼻子认了吧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5-05 10:23:00
征收名目做漂亮点不就好了总觉得这中间有很多手法可以利用
作者: gba0852 (绝望的生鱼片)   2016-05-05 10:33:00
与原征收使用目的不同,不是索赔,是买回
作者: sagakey (秋阳 渡人)   2016-05-05 10:46:00
我来做个缓冲,一、张药房事件要分多个层次讨论跟今天的状况不能一概而论,张药房事件不但程序有重大瑕疵,连使用的合目的性也有非常大质疑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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