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讽蔡正元“脏东西” 段宜康判赔2万元
蔡正元(左)与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右)。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段宜康在太阳花学运时,贴文讽刺时任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是
“不要脸的脏东西”,最高法院判决段宜康应赔偿蔡正元2万元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蔡正元在民国103年4月在政论节目与参加学运的学生吴峥辩论,段宜康事
后在个人脸书贴出相关新闻报导,并写着“同学,打了不要脸的脏东西的脸,记得要洗手
啊”,遭蔡正元提告,并求偿百万。
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处段宜康罚金5000元,得易服劳役5天定谳。
民事部分,一审判决段宜康应赔蔡正元2万元,删除脸书贴文,并在脸书刊登道歉启事。
案经上诉,遭法院二、三审驳回,全案定谳。
http://udn.com/news/story/2/1648441
“诚実”是要付出代价的。 但求偿百万有点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