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753951zxc (这是ID)》之铭言:
: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未满20字 一行文 退文
: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无罪推定原则
: 无罪推定原则
: 无罪推定原则(英语:presumption of innocence[1][2]),意指一个人在法院上应该先
: 被假定为无罪,除非被证实及判决有罪。在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中,无罪推定原则是所有
: 被告都享有的法定权力,也是联合国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在这个原则下,提
: 起公诉的检察官应负起举证责任,应负责收集足够的可靠证据,以证明被告在事实上的确
: 有罪;这些证据必须符合法律限制,而且超越合理怀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大陆法学界在1950年代中期及1980年代初期,都对无罪推定原则进行过探讨,后因19
: 83年的“严打”,无罪推定曾一度被认为是法学界的“精神污染”。 直至1996年3月,修
: 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
: 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虽然该规定中没有出现“推定”或“假定”无罪的规范性表述,
: 但却含有无罪推定的精神。同时,在该法第162条第(3)项中还相应规定了罪疑从无原则
: ,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
: 无罪判决。”
: 台湾
: 台湾有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体现在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该条第一项规定
: ,被告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其为无罪。同条第二项规定,犯罪事实应依证据认
: 定之,无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4]
: 该国现制,民国九十二年(2003年)二月六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修正为:
: “被告未经审判証明有罪确定前,推定其为无罪。”,其适用范围更扩及第三审(法律审
: )。因为除刑法第六十一条轻微案件,被告一、二审判有罪均可上诉至第三审,则在三审
: 判决确定之前,均有该项原则之适用。故第二审纵然改判有罪,被告即尚可上诉第三审以
: 求翻案或平反,有罪与否尚属未定之天,则二审为有罪裁判时,为防止被告逃亡,而采取
: “即辩即判,即判即押”,似与此项基本原则有所牴触。[5]
以上你说的全都对
: 干你娘 为什么这么多人不知道
: 一直在讲 判无罪的不是诈欺罪
: 就是因为没判诈欺 当然=诈欺无罪啊
: 为什么不确定有没有罪
: 就可以把人带(绑架)回他们国
以我非法律人的认知
中国现在说绑架有点超过
应该说是羁押
换句话说就是 那群人在法律上来讲目前的确还是无罪
但是是犯罪嫌疑人
所以你这段的认知就错了
犯罪嫌疑人本身是可被羁押的
: 别再无脑护航了好吗
: 真的有罪就拿出证据
: 而不是先压回去
: 关到自己承认有罪
所以现在他们被压走很正常
而且他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认知目前也是没罪的
是犯罪嫌疑人
比较深奥的问题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没有资格压走他们
2. 压走他们 是不是要丢回中华民国给中华民国审判
但这两个问题实在太深奥了
就连台湾本土犯罪行为地我都觉得好复杂
反正我不是吃法律这行饭 又没打算犯法的
所以我就没去研究更深了...
PS. 有错请打脸 因为这只是我的认知 不敢笃定是对的
: 补个八卦
: 朋友的朋友在中国酒驾
: 撞烂别人的车
: 因为他爸是高官
: 所以无罪
: 但是塞了不少钱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6-04-16 11:35:00是可以羁押没错,但要法官裁定。这次这群嫌疑犯,中国资料都不给,你觉得法官拿什么来判?
作者:
wxes (小学高裁生)
2016-04-16 11:39:00你知道羁押也是对审制吗?因为羁押时间长,环境也跟监狱一样,更会影响后续法官心证,是有有罪推定的质疑的。所以有一定要件也可以让律师上去吵
作者:
wxes (小学高裁生)
2016-04-16 11:40:00不是检察官(行政方)一句话就可以押
....你自认没研究 又懒得去查 那是要发文讨论啥?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6-04-16 11:42:00现在问题就是中国连裁定收押的资料都不给,你说台湾要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