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勇批罗莹雪 核终战神轰徐:多念点法律
民进党立委徐国勇为了“肯尼亚案”批评法务部长罗莹雪。但核终战神黄士修在脸书PO文
反指徐国勇是法学博士,还当过律师,却犯了一堆法律上的错误,专家开讲个屁。
黄士修指,徐国勇提到“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也提到“犯罪行为地”和“犯罪
结果地”的概念。他知道台湾和大陆有重叠的管辖权,问题在于管辖权的优先选择。
结果徐竟然采取“以原就被”原则,这只适用于国内诉讼,可见徐完全没有国际法的概
念。当涉及跨国诉讼时,属地优先于属人,徐国勇还在胡扯什么“这是全世界所有诉讼
法的惯例”。
黄士修并指,退一百万步,真的让徐用“以原就被”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条)好了。肯
亚事件中的嫌犯住所地在台湾,但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职权,故应由其居所地之法院
管辖,而嫌犯的居所地在肯尼亚!
但徐国勇却接着说“被告是台湾的民众啊,当然就应该要台湾优先啊”,莫名其妙变成
属人主义了。徐不只不懂国际法,连民事诉讼法都搞错了,法律概念乱七八糟。
黄士修表示,徐国勇说“犯罪行为地在第三国”、“第三国又有诈欺罪又判无罪”。徐
到底有没有看新闻啊?肯尼亚判无罪的部分是就嫌犯是否违反电信法,根本不是诈欺罪啊
!
黄也点出,徐国勇后面则提到“两岸关系规定,台湾人民在中国犯罪,像这种诈欺罪,
我们回来还是可以处罚的”、“这个没有刑法里面所谓在国外犯罪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才可以处罚这个规定”。
这点没错,但关键的前提是“两岸同属一中”,大陆地区才算是中华民国的领土。现在
是怎么样?民进党立委也要逼蔡英文准总统转向了是吧?算了,反正同样是法学博士的
蔡英文自己也搞不懂,不承认“九二共识”还想向对岸要人,我真的不知道她的博士学
位是怎么拿的。
黄士修批评,非法律专业人士,不懂而胡说八道,叫做无知。法律专业人士,连自己本
行的基础知识都搞不清楚而胡说八道,叫做无耻。请徐国勇和蔡英文一起回去多念点法
律,好吗?
http://udn.com/news/story/1/163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