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杀童条款公听 法官:错误立法一次杀两人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16-04-14 11:36:13
※ 引述《mited (太郎)》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央社
: 2.完整新闻标题:
: 杀童条款公听 法官:错误立法一次杀两人
: 3.完整新闻内文:
: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3日电)立法院今天召开弑童罪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争议公听会,
: 提案修法的国民党立委王育敏与桃园地方法院法官钱建荣隔空交锋,钱建荣说,错误的立
: 法可能一次杀死两个人。
: 遭人砍杀致死的内湖女童“小灯泡”今天告别式,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召开“刑
: 法修正弑童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争议”公听会,国民党籍立委王育敏等人提案故意杀害未满
: 12岁以下儿童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国民党立委徐志荣则提案增加不得假释规定,引发
: 讨论。
这边看的出来立委是要求增加刑度
否则按刑法271条普通杀人罪
其刑度为
1.死刑
2.无期徒刑(25年满可假释)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也不会到25年)
而这次立委想要修法为
杀幼童处死刑与无期
也就是至少要关二十五年的意思
: 钱建荣出席公听会的书面资料提及“立法委员这么想杀人,干脆删除刑法第19条,敢不敢
: ”,王育敏对此表达抗议、认为藐视国会、不当发言,要求收回,她说,没有立委想杀人
: ,希望用字遣词回归理性。
刑法十九条如下:
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
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
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
减低者,得减轻其刑。
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其实是针对所谓的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减免条例
然而事实上在刑法中第57条与63条也都有按照不同情况减刑的状况
所以说仅提19条也许是针对此次杀童案来说
不过目前王嫌尚未经过正式的精神鉴定
且在实务上
并非有精神病史就等于是免死金牌
有时候法官还要判定在犯案当下,其行为能力如何来量刑
且钱所说的
跟王所说的基本上是两个平行线
今天就算增设杀害幼童刑度为死刑与无期徒刑
事实上,还是可以援引第19、57与63条减免其刑
这两者并不冲突
只是不符上述三条的犯罪者
就仅有死刑与无期徒刑而已
且重点是,这次的修法并不是想修成唯一死刑
依旧可以判为无期
也许是新闻断章取义
否则我不是很理解钱为何如此跳跃到说立委想杀人,还要立委废掉19条
: 随后发言的钱建荣说,立法院要订定杀童条款注定是置儿童于死地的凶器,如果哪一天有
: 位精神病患因杀童会判死刑而杀人,请问立委诸公哪一位要负责?
这不是标准的滑坡谬误?
是说反废死的常常被废死的朋友嘲笑犯了滑坡谬误的错误
但钱今天怎么也跳进同样的洞了?
事实上现在台湾的法条之中已经就有会判死刑的条例了
而今天王的修法
也并没有让刑法中出现唯一死刑,一样有无期徒刑存在
如果加上徐的意见,那更有可能出现废死朋友所说痛不欲生无假释无期徒刑
何以会因为这次的修正案增加刑度
就会引发人去特意为了被判死而杀人?
还特别讲究是精神病患更让我无法理解
是精神病患特别会因为有死刑设计而去随机杀人?
结果北捷郑嫌精神鉴定报告出炉,反而说他并无精神经病
这又是怎么回事?
过去台湾有死刑已经数十年了
有几位为了想被判死而随机杀人的犯人?
我想了想,似乎也仅仅只有郑捷这样宣称而已
汤姆熊的曾嫌与文化国小的龚嫌似乎都没有这样表态
且现在郑嫌会不会真的办判死刑,还在未定之天
而曾嫌更呛声台湾杀一个人不会被判死,更可看出他是想被关而不是想被判死
(而曾嫌因为两公约精神病免死而脱离死刑命运)
所以现在又要哪个人为了刑法的自由刑设计造成的死亡负责任?
钱建荣你能负责吗?
所以钱说这个话,是在就法理或者自己的法学专业讨论
还是拉低程度在吵架?
: 他说,先进国家没有一个国家立法者规定杀儿童要处比较重的刑,台湾这种诡异的杀童犯
: 多半是精神病患,而且刑法第19条也就是精神病患必减条款,甚至如果搞不清楚状况还可
: 能判无罪或减轻其刑。
我其实不是很理解
是否又是因为记者断章取义所害
王所说的是要增加杀害幼童的刑度
钱一直围绕着刑法第十九条的意义何在?
自己先扎了一个稻草人(阿不然王育敏你废掉刑法十九条啊)
后面又一直开扁这个稻草人(十九条的意义怎样怎样)
是说我也没看王说要废掉刑法第十九条
也没说增修条例能超越在刑法19、57与63条之上
且为什么钱就先能假定未来所有的杀童犯全都是精神疾病患者?
且就算真的是精神疾病患者
阿就照刑法19条规定处理啊,有什么问题?
而非精神病的凶嫌就给他判死刑与无期徒刑(25年假释)
是不是我也可以问
钱建荣非要给非精神病的凶嫌判10年徒刑的原因何在?
明明各个案子都有自己的情况
而法官也有自己的判断啊
就拿曾嫌来说好了
台南高分院更一审虽认定曾嫌案发时辨识或控制能力未减损,今年元月26日仍依联合国2
公约的精神,将有精神病的曾嫌判无期徒刑,全案上诉中。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328004001-260401
实际上经过专业认证,认为曾嫌犯案当下是有正常的行为与判断能力
合理来说按刑法十九条的内容特别强调"行为时"
若没有老马签了该死的两公约
曾嫌根本不适用刑法十九条规定啊
除非钱法官你要挑战心理鉴定专业
: 他表示,立委常提到的汤姆熊割喉案、北投杀童案为何没有判死刑?这两个案子因符合刑
: 法第19条必减条款,一定要减刑,怎么能够判到最高死刑,所以他才会提到如果立委这么
: 想要杀人的话,拜托删除刑法第19条规定,这句话绝对不会收回。
所以我在说钱你到底在打什么稻草人?
: 他说,汤姆熊割喉案被告曾文钦说“杀一个人不会被判死刑”,但真相是曾文钦不是为了
: 吃免费牢饭而杀人,而是为了被判死刑而杀人,想死又怕死,在扭曲思考折磨中,被法官
: 认定有精神病,几乎达妄想程度的犯罪动机,杀害儿童,以求执行死刑,判决书写得很清
: 楚。
: 他表示,马政府执行死刑32人中至少有9人就是杀儿童或少年,谁说法官不判死刑,且不
: 到8年来法官已判决42件死刑,他提醒立委应该理性,一条错误的立法,不仅不能保护孩
: 子,反而可能一次杀死两个人。1050413
所以我说台湾之前有死刑了
这次的公听会并不是在对于台湾刑法中是否要废死来论战
而是针对该不该针对杀害幼童者增加刑度
我怎么看钱的论点是落在台湾不该有死刑
所以双方讨论完全没有交集
: 修法增订杀童条款 法务部:有研酌之处
: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3日电)立法院今天召开公听会讨论杀童条款修法案,正反意见
: 并陈,法务部检察司长林邦梁说,增订杀童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法律有重叠,法制面确实
: 有研酌之处。
反而是林才有说到比较细节上订法的内容
作者: oSCo (SC)   2016-04-14 11:37:00
你讲的法律系看不懂的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04-14 11:40:00
不对吧 现在的社会气氛就是要判死 如果小灯泡案判无期大家能接受吗? 如果能 那何必修法?
作者: Laziest   2016-04-14 11:42:00
我都能脑补郑捷、汤姆熊看完之后说:所以勒?
作者: minizuko (等待风的宁静)   2016-04-14 11:44:00
没办法用57条减免啦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6-04-14 11:50:00
现在制度杀童也会被判无期徒刑 何必特别修法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6-04-14 11:56:00
遇到茂生教 罪犯呵呵笑
作者: ilovekurumi (哈哈云林战神哈哈)   2016-04-14 12:02:00
怎么没人推这篇?大家好像都在关注肯尼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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