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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见) 看板: home-sale
标题: [新闻] 妇780万买房 遭帅过头出租
时间: Sun Apr 10 08:19:3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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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780万买房 遭帅过头出租
衰卷前屋主借名纠纷 帅过头还呛“我不好对付”
【吕健豪╱新北报导】买屋遇不速之客!新北市一名女子靠摆地摊存钱买房,上月整理房
屋时,惊见屋内多了一名男房客,询问才知前屋主与房地产名人“帅过头”有借名登记官
司,帅过头坚持他才是屋主,且已将房子出租,还质疑女子是帮脱产的假买家,并呛:“
不要来找我,我不好对付!”不过律师说,女子若属善意第三者,仍可拥房子,前屋主借
名官司与她无关,无须负担赔偿责任。
买屋遇纠纷的简爱珍(41岁),12年前从中国嫁来台湾,与夫育有2名女儿,因丈夫工作
不稳定,她在市场摆地摊卖衣服,好不容易存了头期款买屋,却无端卷入前屋主韩惠静(
37岁)与房地产名人“帅过头”(本名黄家进,59岁)的纠纷。
简女指控,去年12月透过住商不动产的赵姓房仲,以780万元的价格,向韩女购买新北市
新店区安康路一间公寓,今年2月交屋、上月24日到房子清扫,房屋都还是空的,没想到
31日找人装修水电,房子门锁突然换了,她请锁匠开门,莫名多出一男房客,屋内还堆满
杂物。
简女拿出土地权状,要求房客搬走;房客却拿出租赁契约,指称以每月6000元向自称屋主
的“帅过头”租屋,还说已经缴了房租和押金,不愿意搬家,简女只好控告房客毁损及窃
占,房客反控简女强制入屋。
简女后来询问房仲,才知道原屋主与帅过头正在打产权官司,哭诉:“好不容易有房子,
却遇到麻烦事!”
“帅过头”昨告知《苹果》,这间房子是多年前他名下公司出钱购买,当时透过公司特助
找人头韩惠静购买,并借名登记在韩女名下,结果却遭2人侵占。他质疑简女是特助找来
脱产的假买家,还呛:“不要来找我,我不好对付!”不过他也说,如果简女是无辜的,
愿意协助简女控告前屋主诈欺,“费用我负责!”
住商不动产赵姓房仲昨表示,卖屋前有去调誊本,原屋主韩女拥房5年,除了贷款没有其
他抵押设定或异动,但韩女未告知她和帅过头的纠纷。原屋主韩女昨也透过房仲,宣称买
屋资金是她出的,产权绝无问题。
对于房屋产权争议,律师粘舜权指出,新屋主简女属善意第三人,受法律保障,房子登记
在她名下,就是她的,即便借名登记,也是由前屋主赔偿给原购屋人帅过头,简女无须负
担;但简女若事前知情,就不是善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必须注销并还给原购屋人;至于房
客可打民事官司请求搬迁。
律师廖芳萱提醒,买屋前先问是否有产权纠纷,最好留下书面或录音存证,若有纠纷,也
可证明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者。另请屋主提供房屋保固与屋况检测证明,也要比对房屋权
状坪数等项目是否同契约书,地价税、房屋税等是否结清。
民众买屋注意事项
★向屋主索土地权状、增值税单与公契文件,留意权状登记的土地与建物坪数是否与不动
产契约书内容相符
★屋主若有贷款,买方须调阅土地与建物登记誊本,交屋前检查抵押权设定是否涂销
★向屋主确认没有产权官司,并以书面或录音方式留证
★检查包括地价税、房屋税、管理费是否结清
★买方可向屋主请求提供房屋保固与屋况检测证明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报你知】借名登记
全国不动产品牌发展处长钟秀美表示,台湾不动产所有权采登记制,以登记名义人为所有
权人,若当事人约定一方之不动产登记于他方名下,即为“借名登记”;而“借名登记”
常出现在夫妻、手足合买房子,或投资客为省税,以他人名字登记买房,建议先签订借名
登记契约,以保障权益。
...
不是"买卖不破租赁"吗 @ @? 如果房客不肯走是要付钱解决还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