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李茂生

楼主: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3-30 11:08:32
※ 引述《bird123450 (山姆四七)》之铭言:
: 看了你的回复
: 你主要是纠结于少年a的行为,不论是杀人还是出书,会激起社会对立造成社会动荡不安,并引起危险,我认为这部分这是值得讨论的,jody大的文值得一读
: 但你原文的主要是着眼于“李茂生”引了这段话,并借此批斗他
: 而在我的认知上,我推文也有回过,李茂生的用意不过是藉著酒鬼的话,要打醒大众别往少年a所欲形塑的地狱前进
: 但你原文只是因人废言,只因为“李茂生”引了酒鬼的话,不去思量后面深意,就劈头乱骂一通,给他扣一个认同恶行的大帽子
: 这就是我嘘你的原因
容我简单再说明一下:
最近李茂生一直在引用酒鬼的话批判社会大众,并不只有我引的这篇,
而是几乎篇篇都引。
为此,我个人必须强烈怀疑,李茂生是在为"绝歌"(酒鬼)打广告。
引一两句够了,有必要篇篇都引酒鬼的话来做注脚吗?
当然,为了这件事大动肝火的我也有错,
但是,我还是认为酒鬼出书这件事是该被批判的,
而李茂生引用酒鬼的话来批评社会,同样也是应该批判的事情。
仅此而已。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3-30 11:09:00
他有批评社会吗
作者: ro134360 (宥宥)   2016-03-30 11:09:00
推楼上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6-03-30 11:09:00
其实你的批评 都再再显示你看不懂李想表达的东西
作者: john50710 (孙胖)   2016-03-30 11:11:00
没看懂还是多看书吧
作者: call5566me (软男抠)   2016-03-30 11:11:00
你还是多看点书>"<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3-30 11:11:00
酒鬼中二病发作,他那段只是重复中二说的话,他只是希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30 11:11:00
所以你批判他的批判的点是制造对立? 真是天外飞来一笔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6-03-30 11:12:00
而这也是李非常擅长的教导方式 否定也可以是学习的第一步
作者: stgem (lead the way)   2016-03-30 11:12:00
因为你的宣传,反而让不看李师FB的人都知道这本书了.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03-30 11:12:00
原po是指 李茂生只会挑好打的来打吧
作者: dda   2016-03-30 11:13:00
照你的逻辑 我也觉得你在替酒鬼打广告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6-03-30 11:13:00
不过读者的受教与否 李应该不会在意 因为看的人太多了
作者: Riyuberg (protect)   2016-03-30 11:13:00
废文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6-03-30 11:14:00
等你扣打用完我就要检举你,颗!
作者: fcku413 (!!!!!!)   2016-03-30 11:15:00
争议的书只是价值观不认同而已,认同的人大有人在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6-03-30 11:16:00
当然啦 如果你开嘲讽正中要害 FB上李也会非常开心、认同不过看你的文章 这程度还远远没法达到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6-03-30 11:17:00
完全无法啊!
作者: pili1321 (小强)   2016-03-30 11:17:00
与绝望奋斗五月一日上市
作者: whcat   2016-03-30 11:17:00
你说明很多次了 但都一再证实你错误解读李文章的内容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刻意错误解读 还是真心不懂?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6-03-30 11:18:00
当然是刻意,他又不是第一次这样了。
作者: orgeat (冏GG)   2016-03-30 11:19:00
当然是刻意,他又不是第一次这样了。
作者: dirklin (dirklin)   2016-03-30 11:20:00
我怎么觉得是你在打广告XD
作者: pili1321 (小强)   2016-03-30 11:20:00
你批评李宣传书,又说打书不反对,双重标准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6-03-30 11:20:00
自曝其短与真知灼见 真是奇妙莫名的一线之隔啊XDDDD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6-03-30 11:20:00
https://goo.gl/KEZWdw可以看到郑先生的真面目!
作者: whcat   2016-03-30 11:24:00
感谢 nicolaschen2连结 让我了解 我浪费太多时间在这里XD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6-03-30 11:26:00
对付这种人,就是无视。他自认就会自讨没趣惹!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3-30 11:29:00
XDDDDDDDDD
作者: orgeat (冏GG)   2016-03-30 11:30:00
j大多年来的努力也是小有回报,在ptt也算小有名气了,再接再励。很多事要放个长十数年再回头来看,你的模式如果成功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6-03-30 11:31:00
不能想得单纯一点,这是所谓的援用"反证"吗?
作者: orgeat (冏GG)   2016-03-30 11:32:00
,以后对于有志立业成名的人,也是一种可以倣效的例子,可惜现在的我们还看不到,这需要时间,所以我大胆预言。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3-30 11:37:00
算公布个资吗?你前几篇自己截了你脸书帐号欸
作者: orgeat (冏GG)   2016-03-30 11:38:00
话说j大能否透露实际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只是名气提高)是否合算或符于预期?毕竟人不能光只是出名而无实质的回收,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3-30 11:39:00
他妹当年的文还真是血泪控诉啊
作者: orgeat (冏GG)   2016-03-30 11:40:00
毕竟这种成名的模式需要相当时间,倣效者还是得考量最后是否划算?否则只能再寻找其他的模式。你不求成名,但你这个模式确有实效啊,能否经验分享嘉惠后进?另外"奋斗"一书获利如何?我也会点日文,也想尝试翻本书来试试,望能不吝提供些心得,让我们少走些冤枉路。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6-03-30 11:46:00
看在你很努力地生活,加油了。但别花太多心力在网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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