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东京惊传街头砍人案 3名路人受伤

楼主: truffaut (Bon Vivant)   2016-03-30 10:38:12
※ 引述《SK104 (SK飞龙肉脚队)》之铭言:
: 东京惊传街头砍人案 3名路人受伤
: http://tinyurl.com/gsx3xo6
: 2016年03月30日10:06 苹果
: 日本东京今早传出街头随机砍人事件。一名年约30岁男子于早上9时左右,在高田马场站
: 约3百公尺处持刀袭击,3名男路人受伤,其中一名20多岁年轻人伤势严重。另外两名送院
: 伤者,分别为60及70多岁男子。警方已经拘捕涉案嫌犯。(国际中心/综合外电报导)
酒鬼蔷薇圣斗事件(神戸连続児童杀伤事件)是1997年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区所发生
的连续杀人事件。
在此事件中共有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者皆为小学生,犯人的行为血腥残忍,进行包
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最后逮捕的凶手竟是一名仅14岁的少年“少
年A”,更是冲击了整个日本社会。
(上段补充 案件细节
5月25日,少年A再到案发现场将少年B的头部割下,并放入事先准备的塑胶袋带走隐藏。
在少年A后来的精神鉴定报告指出,当时少年A曾向遗体射精及在遗体的面部割开伤口以饮
其血。 )
2000年,日本国会因为这次的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不过,
在2004年6月1日,御手洗怜美被11岁的“少女A”杀害(日本佐世保小学生杀人事件)后
,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讨论。
事件后的发展
1997年10月13日,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将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进行
诊断。少年A被移送至“关东医疗少年院”。
2001年11月27日,被判断治疗相当顺利,因此将少年转移至“东北中等少年院”。
2002年7月,神户家庭裁判所判定,虽然治疗相当顺利,但是还有接受更细密的教育之必
要,因此将继续收容。
2004年3月10日,已经成年的加害男性从少年院出院,踏上重回社会的道路。日本法务省
向受害者的家人传达少年A假释出院的消息。
2015年6月12日,凶手以“前少年A”的名义出版的手札《绝歌》(绝歌 神戸连続児童杀
伤事件、太田出版/绝歌 - 太田出版)于日本书局正式上架,书中自我剖析犯案前的性冲
动和精神状况,并在书本最后对死者家属致意。[5][6]但这种消费受害人的作法遭到日本
媒体的猛烈批评。
变态要如何解决呢
作者: b6543212 (母猪骑士来囉ob'_'ov)   2015-03-30 10:38:00
嘻嘻
作者: POWER911 (柯黑)   2016-03-30 10:39:00
废死力量还不到日本出差XD
作者: HamalAri (哈马‧阿里)   2016-03-30 10:42:00
如果也学日本 18yo 可投票,那降刑责年纪我没意见
作者: getter5566 (盖特56)   2016-03-30 10:43:00
问李茂生啊
作者: pls1437   2016-03-30 10:52:00
所有罪通用一个罪责年龄就是个错,应该由侵犯的法益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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