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痛批,“北投案,医师已经明确的表示被告在行为时,精神状况是完全与正常人一样,
: 而法官却以他平日患有精神分裂症,所以免它一死。要是两公约可以这样用,那平常患有
: 失眠相关的症状,是不是可以解释成患有精神病?而不能判死刑。”
: 他沉痛呼吁,“只要法院(官)再无视他们判决所带来的社会意义,这一类的事件永远会一再
: 的在我们身边发生。”他于文末并跳脱检察官的职业,“以身为父亲的角色,因为知道法
: 官的判决会相同,这个司法程序已不具意义,它们最好让愤怒的民众当街打死。这个社会
: 再这样走下去,自力救济已在所难免,非法的正义,将成实现正义的唯一手段。”
台湾司法已经快到一个临界点了
法官最好不要以为高高在上判完就没事
今天连警察都不想保护这个犯人
等冲破临界点让民众私底下执法是很可怕的事情
到时候鹰派的会开始往相关人士辐射出去
打死杀人犯没事 警察也不想抓
那打死放过他的法官说不定也没事
找上之前随便判放他出来的法官应该也没事
这不是不可能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