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s1985 (╰|∵|╯)》之铭言:
: 黄士修说明,主计总处的数据和朱敬一教授引用的财政部数据,其实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 主计总处的数据是家庭收支所得,朱敬一引用的则是财政部公布的课税所得,但财政部公
: 布的财税资料,没有计入政府移转支出、免税所得等资料,所以无法完整呈现所得状况,
: 并不适于衡量所得差距。
: 黄士修指出,报税资料并非完整所得,不能用来解读国内的所得分配状况。而且黄国昌搞
: 错家庭收支调查和课税所得分配资料,要求主计总处用二十等分位的前后5%,甚至一百等
: 分位的前后1%,相除来衡量贫富差距,但最低一层的收入可能会是0,无论最高一层的收
: 入是多少,倍数都会是无限大,因此这样的计算方式没有意义。
家庭收支调查每年都会进行一次,样本数大约都在13000到17000户左右。
我不知道主计总处怎么挑选他们的样本,但在我看过的收支调查资料中,
基本上并没有家户的所得资料是0。
再者,挑选前后1%就是挑选前后130-170户,抽到130户收入为0的家庭机率有多低?
如果真的有收入为0的家户,他会花时间填你主计总处的所得抽查?
黄士修认为最低一层的收入“可能”是0,因此这样的计算方式“没有”意义。
这种猜测不仅与实务不符,亦是误解了选取前后1%在家户抽样中的可行性。
又要用这个猜测反驳Piketty、Saez、Atkinson和朱敬一的研究,
其实Pietty的研究不是没有人反驳,MIT的Daron Acemoglu和Harvard的James Robinson
就曾质疑1%作为一种量测收入不均的方式有其缺陷(见http://tinyurl.com/htendrz),
但黄士修的这种烂理由,完全不是在同水平上讨论同一件事。
讲讲屁话就算了,但毕竟他作为一位满口科学论证的核能流言终结者,
我个人建议他可以从统计学原理开始读起。